宁海消防大队 发表于 2012-10-22 11:15:26

微博也能举报火灾隐患了!

面对严峻的火灾形势,日前,我县消防大队专门成立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通过热线电话、官方微博等举报投诉方式的工作机制,受理、答复市民和网民对消防工作和火灾隐患的举报等工作。受理举报投诉的内容主要包括九个方面的内容:(1)建设工程未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或者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2)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严重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4)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情形的;(5)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6)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7)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8)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9)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如果您发现任何火灾隐患,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1.拨打全国举报电话:96119;2.拨打宁波市宁海县火灾隐患举报热线:0574-65256119;3.发腾讯微博:@宁海县消防大队;4.发电子邮件:1758294412@qq.com;5.登录宁海本地门户论坛宁海在线“宁海消防”版块;6.通过邮寄方式,来信地址: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银河东路1号宁海消防大队,邮编315600。    值得注意的是,市民在进行举报时请详细说明火灾隐患存在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情形,表明或者注明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 宁海县消防大队

走一走瞧一瞧 发表于 2012-10-22 14:36:07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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