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足协 发表于 2009-6-22 20:09:18

2006宁海“移动杯”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名称:2006宁海“移动杯”足球联赛(七人制)
二、主办:宁海县体育总会
承办:浙江移动宁海分公司、
宁海县足球协会
三、比赛时间:2006年7月15日至8月中旬,利用周六、周日举行比赛。
四、比赛地点:宁海体育中心。
五、参赛球队及球员规定(见宁体总 5 号文件)
六、比赛和决定名次办法:
(一)比赛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小组循环,第二阶段交叉淘汰。
(二)第一阶段决定名次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0分。在小组赛中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下列顺序决定名次:
(1)积分相等队相互之间比赛的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相互之间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相互之间比赛的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4)在小组赛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在小组赛全部比赛中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6)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
(三)小组赛前二名进入下一阶段交叉淘汰比赛
(四)小组第三名直接决5.6名,第四名直接决7.8名
七、竞赛规则和特殊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大会组委会制定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比赛为七人制足球赛,比赛时间分上、下半场,每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四)在每场比赛中,每队可替换运动员5名。比赛开始前15分钟,各队必须将7名上场队员和7名替补队员的名单及参赛证提交裁判员。赛前未申报替补运动员不得替补上场,无参赛证不得上场。
(五)领队、教练兼报运动员,必须在报名时说明。
(六)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每队在报名时须交纳保证金1000元。若该队能遵守大会纪律、遵循体育道德,比赛结束返回;若该队违反大会纪律、不遵循体育道德,经仲裁委审定,组委会有权没收保证金。
(七)对红、黄牌运动员处罚办法:
1、红牌:停赛一场。
2、黄牌:同一场比赛得二张黄牌,中止比赛并停赛一场。累计两张黄牌,停赛一场。小组赛中所得黄牌将带入淘汰赛。
(八)比赛弃权:
依照《全国足球比赛纪律规定》的有关条款处理。
(九)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影响,造成比赛中断,均由仲裁委裁定,每队无条件执行。
(十)队员装备符合《足球竞赛规则》规定和宁体 5 号文件要求。
(十一)队员在比赛中的意外伤害保险一律依据组委会与保险公司所签订的合同获得赔偿,超出部分自行解决。
八、奖励:
(一)成人组取前三名,给予奖励:
冠军奖杯一座,奖金3000元;
亚军奖杯一座,奖金2000元;
季军奖杯一座,奖金1000元;
第四名到第八名,奖杯一座。
(二) 学生组取前三名, 给予奖励:
冠军奖杯一座
亚军奖杯一座
季军奖杯一座
九、分组抽签:7月11日下午3:00举行抽签,地点:移动公司



                宁海县足球协会
            二00六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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