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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 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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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23:5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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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2 七品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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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8 00: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涉嫌非法拘禁罪。因为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此罪的,依照规定从重处罚。

  从这一规定看,非法拘禁罪的成立没有情节的规定,只要是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不论时间长短,次数多少,恶劣程度轻重,就应该构成非法拘禁罪。

       从重处罚的情形有两种:一是具有殴打、侮辱的行为,二是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特殊身份。但是,相对于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规定了立案标准,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试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也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此罪可依据该标准决定是否予以立案,但对于一般主体涉嫌此罪却没有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其立案标准。从司法实践来看,公安机关对于一般主体涉嫌此罪也参照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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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4 五品知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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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8 10: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可能已经触犯刑法了,非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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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 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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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8 21:48: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虽然刑法中没有关于非法拘禁罪的时间限制,但是事实上是需要达到一定的时间长度和其他的情节严重的程度的。实践中,一般公安机关以24为小时作为参照标准进行衡量的。如果情节恶劣的,可以不用参考24小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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