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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文明上网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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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 12:3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广大网民朋友们:

     互联网作为现代信息交流的平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已经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的学习、交流和娱乐的重要方式。但是,恶意诋毁、诬陷谩骂、造谣传谣、传播低俗不良信息等不文明现象,也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为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倡树文明新风,净化网络环境,促进和谐稳定,本网站特向广大网民发出如下倡议: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中国互联网协会《文明上网自律公约》,不发布危害国家安全、违反法律法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害信息。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自觉养成守法上网、文明上网的良好习惯,做到“上文明网,做文明人”。

、增强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认真履行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保证自己传播的信息健康、合法、客观、有益,坚决抵制各种不良信息。

、提高自身文明修养,坚守道德底线,养成良好习惯,尊重他人,诚实守信,不造谣信谣传谣,不传播虚假信息,不在网上恶意谩骂、诋毁、诽谤他人。从自身做起,自尊自律,努力营造绿色上网空间,促成文明上网、安全上网的良好社会风气。不在网上谩骂、攻击他人,注意文明用语,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

、主动抵制和举报各种网上不良行为,坚决同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积极维护国家、社会、集体和个人合法权益。

、全体网站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各版版主、资深网友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做《文明上网自律公约》的实践者和带头人,带头抵制网络有害信息,带头清扫网络垃圾,带头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环境。
               

《文明上网自律公约》
自觉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促进绿色网络建设;
提倡先进文化,摒弃消极颓废,促进网络文明健康;
提倡自主创新,摒弃盗版剽窃,促进网络应用繁荣;
提倡互相尊重,摒弃造谣诽谤,促进网络和谐共处;
提倡诚实守信,摒弃弄虚作假,促进网络安全可信;
提倡社会关爱,摒弃低俗沉迷,促进少年健康成长;
提倡公平竞争,摒弃尔虞我诈,促进网络百花齐放;
提倡人人受益,消除数字鸿沟,促进信息资源共享。





附件1:

“网络文明志愿者”
的基本条件和权利义务

        一、“网络文明志愿者”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公民;
        2、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的人员;
        3、熟悉互联网基本操作技术的人员;
        4、热心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的人员;
        二、“网络文明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网络文明志愿者”权利:
        1、获得网络文明志愿者身份证明;
        2、获得所参加的网络文明志愿服务活动的相关信息;
        3、获得与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相关必要条件和安全保障;
        4、对志愿服务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5、有权举报网上不良信息,并通过书面形式向政府部门反映;
        6、有权监督网上不文明行为,并通过组织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
        7、有权参加相关教育、培训和听证;
        8、有权获得相关奖励和保障。
        (二)“网络文明志愿者”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及网络文明志愿服务组织的相关规定;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服从网络文明志愿服务组织安排;
        3、尊重志愿服务对象,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隐私和秘密,不损害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4、维护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形象和声誉,不以志愿者身份从事营利性活动或者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5、需退出志愿服务工作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志愿服务组织提出申请方可退出。




附件2:
宁波市“网络文明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照片
籍贯
户籍
所在地
政治面貌
宗教信仰
学历
职称
职务
职业
毕业(就读)学校及
专业
工作单位(学校)及
地址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特长
其他有效证件号
爱好
联系
方式
联系
地址
邮编
联系
电话
办公:          宅电:          手机:
QQ号
个人简历






申请人承诺
(请抄写)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网络文明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奉献力量。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
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宁波市网络文化协会
(宁波市志愿者协会)
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表下载:发至邮箱 admin@nhzj.com

“网络文明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和权利义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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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 + 8 赞一个!
g开心 -1 神马都是浮云
逍遥大仙 + 4 赞一个!
大和谐 + 2 (配套)文明删帖倡议书,文明自由言论倡议.
無羽 + 3 赞一个!
蚀政 + 1 神马都是浮云,这个社会不适应文明
简爱我 -8 传说中的5毛啊,我报名!!!
yugaoke + 20 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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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 14: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文明上网
合理发帖
内容健康
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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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 + 2 只要你文明,全世界都会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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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 13: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了解。支持。顺便沙发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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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 14: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严于律己啊。。。做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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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 14: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新 文字狱  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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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 14:34: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讲实话,办实事,少忽悠,难偏激,不愤青,要大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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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 14:43: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兽兽 发表于 2012-8-3 14:12
严于律己啊。。。做好自己

动态一锅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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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 14:48: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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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 14:50: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防黑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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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 14:51: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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