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5518|回复: 70

[曝 光 台] 一名旁观者冷眼看上东国际会所游泳池违法经营事件

[复制链接]

244

主题

3888

帖子

3万

积分

Lv.19 宰相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积分
32301
在线时间
3274 小时
发表于 2012-8-20 14: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本帖最后由 催化劑 于 2012-8-20 14:10 编辑

前言:
在发此贴前,本人澄清几点:
1、本人非法律专业人士,如引用法律条款错误或不够全面请相关单位或个人见谅并指正。
2、本人此贴仅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和本人所学,尽量公平客观的评论此事。
3、本人此贴对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并无恩怨。

==================================================================

一、事由:
2012年7月16日,曾有网友爆光并发布《关于上东国际小区游泳池与会所被私自出租》的贴子。此事陆续有网友爆光上东国际会所游泳池无证无照经营、无卫生许可证等相关问题。
宁海县工商局于8月2日在文峰论坛发布《工商部门关于上东国际会所游泳池问题的情况说明》内容如下:
1、各位网友好,关于上东国际会所游泳池无证无照经营的情况,我局跃龙工商所已经于725日对经营者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同时县查处规范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此情况抄告卫生部门。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职责分工,动态跟踪、高度关注,并积极配合卫生等相关部门做好监管和规范,全力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市工商局宁海分局
                          201282
2、目前,通俗意义上的无照经营行为,既有无需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也有需要前置许可的无证无照经营,涉及前置许可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一般都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如黑网吧、危险化学品等。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63号)的精神,目前对于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原则为”谁发证(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未发证谁牵头查处“和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也就是说,不需要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由工商部门负责查处取缔,需要前置许可的无证无照经营由法定许可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关于上东国际游泳池,需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这一前置许可,按照职责划分,由相关许可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从此二次的回复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个最主要的结论就是上东国际会所游泳池无证无照经营

、法律依据:根据2003年3月1日起执行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有相关规定:
1、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2、第四条规定: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3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向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无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
  (五)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
(六)查封有证据表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场所。
4、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5、第十九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审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未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发营业执照、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未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吊销营业执照、撤销注册登记、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未依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和程序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或者发现无照经营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支持、包庇、纵容无照经营行为,触犯刑律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6、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无照经营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经接到举报,应当立即调查核实,并依法查处。
三、结论:
1、上东国际会所游泳池在未报得《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经营。
2、宁海县工商管理局未按相关法律、法规执法,行政不作为。理由如下:
①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第二条、第四条规定,工商管理部门应积极查处从事无照经常的相关单位。而在此事中,我们没有看到宁海县工商管理局的相关行动。
②《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九条规定了对无照经常单位可采取的措施,其中并无责令整改的相关条款。在此事中,宁海县工商管理局在执法过程中,引用法律条款不当。
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而在此事件中,宁海县工商管理局并没有取缔。明显执法不到位。
④《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发现无照经营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支持、包庇、纵容无照经营行为,触犯刑律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请问宁海县工商管理局的局领导以及其上级管理部门,将作何处理,我们将拭目以待。
⑤《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无照经营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经接到举报,应当立即调查核实,并依法查处。
请问宁海县工商管理局有没有查处上东国际会所游泳池,并对其依法处罚。

评分

参与人数 8积分 +30 收起 理由
有梦有梦 + 4 经举报后继续经营两个月之久是为何?
zdl315600 + 4 很给力!
逍遥大仙 + 4 要取缔无证经营,肯定幕后有黑手啊
生活无奈 + 3 这是政府的家常菜了,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在线超速 + 5 很给力!
無羽 + 4 法,我们不知道。
asan333333 + 3 有法不依,坚持有特色的社会主义
小山 + 3 难道政府部门对这些法律都不懂的?

查看全部评分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222

主题

1万

帖子

6万

积分

Lv.21 亲王

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

积分
65448
在线时间
3122 小时
发表于 2012-8-20 14: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现在的政府部门是不懂法的。人家只会说:“我爸就是法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6

主题

3442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7906
在线时间
1298 小时
发表于 2012-8-20 14: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一家三口与同学一家三口去上东国际了,他们说这些全搞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4

主题

3888

帖子

3万

积分

Lv.19 宰相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积分
32301
在线时间
3274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2-8-20 14:24: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夏丹桐 发表于 2012-8-20 14:13
一家三口与同学一家三口去上东国际了,他们说这些全搞好了?

不管现在是否搞好,当时就是工商局行政不作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主题

6773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1102
在线时间
1085 小时
发表于 2012-8-20 14:27: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soso_e17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2

主题

4256

帖子

2万

积分

Lv.18 一品总督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26112
在线时间
855 小时
发表于 2012-8-20 14: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soso_e185:}终于有人站出来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主题

330

帖子

1442

积分

Lv.4 秀才

Rank: 4

积分
1442
在线时间
328 小时
发表于 2012-8-20 14:34: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soso__15189372315615061356_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2

主题

4256

帖子

2万

积分

Lv.18 一品总督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26112
在线时间
855 小时
发表于 2012-8-20 14:35:5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soso_e17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2

主题

4256

帖子

2万

积分

Lv.18 一品总督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26112
在线时间
855 小时
发表于 2012-8-20 14:38: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这个事情可以起诉有关部门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主题

1584

帖子

8809

积分

Lv.15 四品知府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积分
8809
在线时间
1206 小时
发表于 2012-8-20 14:42: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楼主的分析是正确的,工商局不能因该项目有前置审批环节就踢给前置审批部门,对于任何无证经营行为,不管是否需要前置审批,工商局都有查处的权力和责任。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2 收起 理由
geaminfan + 2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2 13:17 , Processed in 0.109152 second(s), 27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