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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故事:电话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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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4 五品知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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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5 21: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1.刘树鸿与杨某素有矛盾。
  
  2.杨某为报复,经常在半夜三更打电话骚扰刘,搅得刘不得安宁,还使刘和妻子相互猜疑,都认为对方有外遇,夫妻感情一度恶化。
  
  3.后来,刘树鸿申请了来电显示,又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才知打骚扰电话的人是杨某。
  
  4.刘树鸿很气愤,意欲通过法律途径向杨某讨回公道,他该如何起诉维权呢?
  
  刘树鸿先生:
  

从你反映的情况看,杨某的骚扰行为是对你及你家人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的严重侵害行为,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你若要起诉维权,须收集充分的证据,借此证明电话骚扰者是杨某。具体而言,你应当收集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对你家的来电显示器显示的电话号码进行拍照;通过电信局调取你家电话的来电记录;你及家人遭受电话骚扰后的状况。根据法律规定,当公民的健康权受到侵犯时,既可以要求致害人就医疗费等费用进行赔偿,也可以要求致害人给予精神上的抚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健康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而该解释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你在收集到相关证据,做好起诉准备后,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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