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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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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8 17:0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打架,10人左右打2人,被害人2人受伤,其一被打掉牙齿,嘴巴石头砸了个洞,其二脸骨一边断,肋骨也断1跟。验伤均为轻伤,打他们的人有一个打的最厉害,其他人都没什么打 ,警方说责任是那个带头的那人,所以都找那个带头的,带头的少年家里不是很富裕,陪不出医药费,找其他打的人要一起承担,其他的人不肯,警察说他们的责任也是很小的。私下协商不下受害方要起诉,打人的一方对受害方态度又不好,几次谈好赔偿已降最低,均未守承诺,顾才上诉。
请教法律比较懂得人,觉得怎么样才能好,应该怎么做
我是受害方的。
警方也不紧不慢的,他们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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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9 08:44: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还有 有没有人知道一粒牙齿要陪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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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3 21:41:5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本帖最后由 陈文清 于 2010-2-13 22:05 编辑

     [分析]
     本案涉及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一是,刑事责任;二是,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承担了刑事责任就可以免除其民事责任。换言之,这两种责任是可以同时适用的。
     一、关于刑事责任的认定:从你叙述的情节来看,那10人,显然,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共同犯罪)。“带头的少年”与“其他打的人”之间的关系是主犯与从犯的关系。因此,认定刑事责任主要由“带头少年”承担,本人认为是正确的。
     二、关于民事责任的承担: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3条规定,二人以上故意致人损害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可见,本案中,“那10人”对被害人承担连带责任。通俗地说,作为被害人你可以要求那10个加害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受损的牙齿,应包含在“医疗费”项目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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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8 20: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假牙和真牙比也不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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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23 09: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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