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yb8811 于 2016-3-21 23:00 编辑
既然不肖子周军强把这件事发到网上,我作为家族一份子,有必要向网友澄清整件,还我家族一个清白: 我奶奶育有六子一女,周军强为四子,其与其妻张利明(带了一个女儿)于1998年在我奶奶的主持下完婚,婚后即与我奶奶分开,各自为生。 1998年四子周军强婚后,我奶奶向周军强讨要其债务费用人民币18000余元,多次讨要后周军强夫妇拒不承认该款项,并将我奶奶打倒在地,导致她头脑肿痛多日,休养多日后方才恢复。 我爷爷在1993年离世之后,膝下儿女除长子周昌强、四子周军强外,均对我奶奶孝顺有加,体恤她年老无依,逢年过节家中总是热热闹闹,奶奶也尽享天伦之乐。而自1998年四子周军强结婚,至今已十九年,其夫妇一直未对我奶奶尽过一丝赡养的义务。且在此期间,四子周军强不断的寻衅挑事,以自身蝇头小利而破坏我们大家庭的和谐美满,而我奶奶因年老体衰且心性宽厚并体恤其家庭经济状况不理想一直未深究。 四子周军强现居住房屋是我爷爷奶奶1992年,建成后一直由我奶奶管业。1998年周军强在我奶奶主持下在此屋(即是大家在楼主发的图片中的房子)完婚,后由其入住。因周军强不偿还婚礼债务,且不尽赡养义务,对我奶奶拳脚相向,多次殴打我奶奶,我奶奶多次让其搬离该处房屋,由我奶奶入住,但周军强一直强占至今。在2015年周军强强占我家族祖屋后,该处房屋一直由张利明两个女儿(小女儿为张利明与不明男子所生,周军强无生育能力)张利明,以及某不明男子四人共同入住,而周军强自己一人住在强占的祖屋处。在2016年3月18日,我奶奶在我等子孙帮助下,要回将该处房屋,并将逆子周军强夫妇的物品抛出屋外。 在2015年年初,周军强变本加厉,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其名为由,又来侵吞强占我家族的祖屋,该房屋是我爷爷奶奶二人于1953年间建造的,建成后一直由我奶奶管业,被四子周军强在2015年初强行侵占修缮直至现在居住已一年有余。2016年1月底,周军强又以土地使用证(第二处土地)为由,再次至我父亲周国强处寻衅挑事,以无赖撒泼的方式让我父亲搬出其已居住30余年的房子(该处房屋系我爷爷奶奶建于1982年),后周军强张利明夫妇拨打110、120妄图借此将此事事态扩大,我汶溪周村村民多人见证此事,均指责周军强夫妇毫无道德人性,性质之恶劣令人发指。而我父亲周国强在此事件中被周军强夫妇打伤,面部、颈部多处挫伤,而周军强常年从事体力劳动,身形魁梧并无大碍,反而要耍无赖在医院住院治疗。在2016年3月17日,经桥头胡派出所相关人员调解,我父亲支付周军强医药费共计2500元。试问,周军强来我家寻衅挑事并打伤我父亲,自己在医院住院耍无赖,而最后没有向我父亲赔礼道歉反而要我父亲支付其医疗费用?敢问是否可以将费用清单列出,让网友们看看我父亲打伤周军强何处,才能花去那么多的医疗费? 四子周军强名下的两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系1994年农村地籍调查登记确权时,错误登记至他名下的。因当时我爷爷已离世,而长子周昌强、二子周国强、三子周伟强均已成家与我奶奶立户分开,家中成员只剩下我奶奶、四子周军强、五子和六子,而在当地的农村,一般都默认在这样的家庭里以最长子为户主。故土地调查人员以周军强为户主登记确权,然实际该二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我奶奶及四五六子共有。且在地籍调查登记表上的指界、户主签名都是调查人员代签的,未经我奶奶等使用权人签字确认。现周军强以此二本证为资本,强占房产,并以饕餮之心而不顾父母养育之恩、家庭兄弟之情谊,并妄图以法律之名强占房产,何其愚蠢!何其可悲! 这件事的始末大体的就是如此,实是家丑,不肖子孙不知廉耻,以文字描述周军强夫妇品性是侮辱文字的文学性,故在此不再赘言周军强夫妇。网友们可自行评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