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虚伪的人 于 2016-12-9 19:05 编辑
我,应仁官,现在76岁,是桃源街道塘溪村第六村民小组(原第六生产队)连选连任的小组长,我承认在有利害冲突人的眼里我确实是一个不守本份的坏人。 我生养6女一子,都成家立业,已无牵挂。 我儿子应XX,不赌不嫖、不沾烟酒。有花木嫁接.繁育专业技术,并在XX厂任花木管理员。节假日常在宁海花木市场买些贱货制作盆景。摆放在自家门前已被县科技园区位于2003年征收的土地上。村委会不具备该土地所有权。2016年12月8日下午由村第一书记葛日立《通知》限在2016年12月11日前迁移。《通知》未告知盆景迁移后用途。我不是不讲理的人,该地若给他人建房并经合法审批我会自觉迁移。 打击报复因我而起。 说来话长,我村由塘头、邬家、大溪、下洋王4个自然村组成。(九个村民小组)除1220亩山林和原塘溪大队砖瓦厂、原村小学试验田土地归大队所有外,其系土地自原人民公社时期起,一直归4个自然村内的各生产队所有,经两轮土地承包都未打破队界在全村范围内平均承包。土地征用后所取得的各项补偿费也由各队自主分配到户,已成不争实。 自2001年至2003年,县科技园区征收我村各组土地共计972.1亩,其中我第六村民小组(下称六组)被征收79.688亩,已经宁波市人民政府(甬政复决字【2015】15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因市政府对按被征土地10%返回的留地权属未予确认。我身为六组组长有责任维护我六组集体土地所有权,故将宁波市人民政府、宁海县人民政府以及县科技园区、村经济合作社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并于2016年11月29日上午开庭。 我憎恨在法治社会里不依法行政的那些混蛋.和任职于村级领导岗位的那些地头恶棍!值此换届选举前,我向县纪委实名提交了,《关于要求查处桃源街道塘溪村村党支部书记葛挺违规用公款组织干部旅游的举报信》、《关于桃源街道塘溪村党支部书记葛挺侵吞集体资金的举报信》和向桃源街道纪委实名提交了《举报信》。 所以招来了葛挺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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