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准备开始报名啦 想当老师的你 快来看看这些注意事项吧~
关于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1月13日9时至16日12时
逾期不再接受考生补报
★★★报名网址: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
考生网上报名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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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考生(含已经参加过本项考试的)在本次笔试报名前均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重新注册并填报相关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之前已参加的考试及获得的成绩。考生需对本人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由于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缴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176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上半年起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现场确认时间:
1月14日—15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2:00—16:00)
1月1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2:00—15:00)
★★★现场确认地点:
宁波教育学院环城校区(宁波市环城北路西段625号)
现场确认需考生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前往指定的地点进行,需携带的材料有:
1. 户籍在浙江省内的考生
①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 人事关系在我省的考生
①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 在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班学生(全省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专科和本科在校毕业班学生)
①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浙江大学在校本科毕业班学生持本科部)出具的证明(证明样例请从附件中下载);
③学生证原件。
4. 在省内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非浙江户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①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浙江大学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持研究生部)出具的证明。
5. 报考中职实习指导的考生
①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证书(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原件、复印件。
考试
★★★考试日期:
2017年3月11日
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各科目均采取纸笔方式考试。
关于考试对象
凡浙江省内(含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浙江省)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按照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过渡政策,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含全省统一计划招收的初中起点2009年-2011年入学的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含“专升本”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已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者,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仍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渠道和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如下学历条件:
除2011年及以前已经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以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外,
-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全省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专科和本科在校毕业班学生,须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考试。非浙江户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高校在校师范生首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时间的通知》(浙教办师[2015]96号),“从2016年上半年开始,我省高校在校师范生首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时间调整为本专科生毕业前的第三学期。高校非师范专业在校生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时间不变,仍为毕业班。”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条件,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身体条件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有可能影响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建议谨慎报考。
考试成绩查询
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可自4月中旬起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
有关考试的详细信息,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情况。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4-87323004; 0574-87726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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