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3182|回复: 0

我县再次调整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

[复制链接]

2705

主题

3602

帖子

4万

积分

Lv.20 君王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积分
48775
在线时间
691 小时
发表于 2010-8-9 08:3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推动我县社区建设深入发展,我县决定再次调整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
     

     据悉,自2010年8月1日起,取消社区专职工作者基本工资的聘用年份限制,基本工资按职务高低分为三个档次:社区专职工作者书记、主任为1300元/月;社区专职工作者副书记、副主任为1200元/月;委员及一般社区专职工作者为1100元/月。
   

      岗位工资也按职务高低分为三个档次调整为:正职500元/月;副职400元/月;委员和一般社区专职工作者为350元/月。奖金基数由5000元调整为6000元。原满5年可享受住房公积金,现调整为满1年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可享受住房公积金。新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试用期从原来一年调整为三个月,职务工资由800元/月调整为1000元/月,岗位工资由100元/月调整为200元/月。此外,社区专职工作者按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女职工生育保险等。

      来源:今日宁海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4-25 02:23 , Processed in 0.083915 second(s), 22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