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1816|回复: 30

[网友播报]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可以任性

[复制链接]

1760

主题

5万

帖子

43万

积分

Lv.23 皇帝

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

积分
436104
在线时间
538 小时
发表于 2017-7-14 15: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本帖最后由 注个小号来围观 于 2017-7-14 15:47 编辑

大家有事说事,要基于事实的基础上,不能无事生非,不要散布谣言、不实信息,否则可能会负法律责任。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1760

主题

5万

帖子

43万

积分

Lv.23 皇帝

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

积分
436104
在线时间
538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7-7-14 15: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可以任性
我市通报6起网络谣言及网上有害信息典型案例
  2017年07月14日《宁波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昊)谣言如毒瘤,侵蚀着国家和城市的机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昨天,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等通报了今年上半年我市查处的6起违反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这6起案例是:
    沈某某涉嫌制造传播龙虾店命案谣言案件。4月5日,沈某某编造慈溪某龙虾店发生命案虚假信息,并故意在微信群中散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查实,沈某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警方依法处以沈某某行政拘留7日。
    高某等人涉嫌制造传播镇海仓库爆炸谣言案件。3月1日,高某等人根据镇海某仓储公司意外起火事件,在新浪微博、QQ群编造、散播“甲醛仓库爆炸泄漏”等虚假信息,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经查实,高某等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警方依法处以高某行政罚款500元并进行训诫教育;依法处以李某行政拘留3日;对其他涉事网民进行训诫教育。
    赵某涉嫌制造传播余姚北站聚众斗殴谣言案件。2月23日,赵某(15岁)在新浪微博编造、散布余姚北站发生300人以上聚众斗殴,重伤12人,死亡5人的谣言,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经查实,赵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警方依法对赵某进行处理。
    方某涉嫌制造传播机场搬迁费缩水谣言案件。6月5日,方某在本地论坛制造传播“机场搬迁费‘缩水’,民众拒绝搬迁”的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警方传唤方某进行训诫教育,并通报其工作单位。
    胡某涉嫌制造传播慈溪杨梅打膨胀剂谣言案件。5月15日,胡某制作并传播“横河杨梅打膨胀剂”虚假视频,视频中一名农户正在给杨梅树喷洒作业,其回复画外音称“打的是膨胀剂”,该视频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查实,胡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警方依法处以胡某行政拘留7日。
    “宁波头条”“宁波百晓在线”微信公众号违规传播信息案件。今年4月,“宁波头条”“宁波百晓在线”两个微信公众号违反《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第六、七、八条,违规转载新闻报道、发布低俗信息,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第四条第(五)(六)(九)项之规定,宁波市网信办会同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分别对这两个违规微信公众号运营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要求其整改。两名被约谈人对此均无异议,并在约谈表上签字。
    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和市通信管理局提醒广大网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上发声不能任性随意,网民要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谣言、发布违规内容、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60

主题

5万

帖子

43万

积分

Lv.23 皇帝

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

积分
436104
在线时间
538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7-7-14 15:26: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我市查处6起网络谣言及网上有害信息典型案例
2017年07月14日《东南商报》


    商报讯(记者 吴震宁)上半年,我市共查处了6起违反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昨天,我市对这些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案例一:沈某某涉嫌制造传播龙虾店命案谣言案件。
    2017年4月5日,沈某某编造慈溪某龙虾店发生命案虚假信息,并故意在微信群中散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查实,沈某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警方依法处以沈某某行政拘留7日。
    案例二:高某等人涉嫌制造传播镇海仓库爆炸谣言案件。
    2017年3月1日,高某等人根据镇海某仓储公司意外起火事件,在新浪微博、QQ群编造、散播“甲醛仓库爆炸泄漏”等虚假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查实,高某等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警方依法处以高某行政罚款500元并进行训诫教育;依法处以李某行政拘留3日;对其他涉事网民进行训诫教育。
   案例三:赵某涉嫌制造传播余姚北站聚众斗殴谣言案件。
    2017年2月23日,赵某(15岁)在新浪微博编造、散布余姚北站发生300人以上聚众斗殴,重伤12名,死亡5名的谣言,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经查实,赵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警方依法对赵某进行处理。
    案例四:方某涉嫌制造传播机场搬迁费缩水谣言案件。
    2017年6月5日,方某在本地论坛制造传播“机场搬迁费缩水,民众拒绝搬迁”的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查实,警方传唤方某进行训诫教育,并通报其工作单位。
    案例五:胡某涉嫌制造传播慈溪杨梅打膨胀剂谣言案件。
    2017年5月15日,胡某制作并传播“横河杨梅打膨胀剂”虚假视频,视频中一位农户正在给杨梅树喷洒作业,其回复画外音称“打的是膨胀剂”。该视频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查实,胡某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警方依法处以胡某行政拘留7日。
   案例六:“宁波头条”“宁波百晓在线”微信公众号违规传播信息案件。
    2017年4月,“宁波头条”“宁波百晓在线”两个微信公众号违反《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第六、七、八条,违规转载新闻报道、发布低俗信息,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第四条第五、六、九项之规定,宁波市网信办会同市公安局、市通管局分别对这两个违规微信公众号运营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要求其整改。两位被约谈人对此均无异议,并在约谈表上签字。
    宁波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和市通管局就此提醒广大网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上发声不能任性随意,网民要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谣言、发布违规内容、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3

主题

9280

帖子

1308

积分

Lv.4 秀才

Rank: 4

积分
1308
在线时间
5391 小时
发表于 2017-7-14 15: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本论坛经常有人造谣,以后要多举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主题

3686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8857
在线时间
1818 小时
发表于 2017-7-14 15: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造谣传谣,扰乱社会秩序,支持依法严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60

主题

5万

帖子

43万

积分

Lv.23 皇帝

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

积分
436104
在线时间
538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7-7-14 15:33: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一路走来 发表于 2017-7-14 15:22
造谣传谣,扰乱社会秩序,支持依法严查

扰乱秩序,人们不知道那是真那是假,应该要依法处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3

主题

9280

帖子

1308

积分

Lv.4 秀才

Rank: 4

积分
1308
在线时间
5391 小时
发表于 2017-7-14 17: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大家应该努力成为一路这样的人,哪怕是临时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1

主题

7万

帖子

36万

积分

Lv.23 皇帝

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

积分
369546
在线时间
1269 小时
发表于 2017-7-14 18:30: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在线要掀起向小号同志学习的热潮,天热不可怕,谣言不可信,传谣不可取,造谣不围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1525

帖子

5449

积分

Lv.12 七品知县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5449
在线时间
210 小时
发表于 2017-7-14 19: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谁经常造谣,又是谁不让说真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60

主题

5万

帖子

43万

积分

Lv.23 皇帝

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

积分
436104
在线时间
538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7-7-14 19: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olo 发表于 2017-7-14 19:05
谁经常造谣,又是谁不让说真话

等你真有钱了,也不能找女明星给你洗脚,还是自己洗比较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4-24 05:32 , Processed in 0.090169 second(s), 23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