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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播报] 关于明确2018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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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8 一品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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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 16:5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18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税总办函[2017]5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规定,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18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1月、3月、5月、6月、8月、11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2月15日-21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2日。
       三、4月5日-7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四、7月15日为星期日,7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7月16日。
       五、9月15日为星期六,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17日。
       六、10月1日-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
       七、12月15日为星期六,1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2月17日。
       另外,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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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3 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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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 17:22: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感觉,这么个通知,效果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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