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酒店(宾馆)行业限制一次性消费品使用的实施意见》 来啦 自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规定 酒店(宾馆)不再向宾客提供 剃须刀、润肤露、洗衣粉 护发素、浴盐、浴帽 浴花、梳子、火柴、擦鞋纸 等10类一次性用品
同时根据客房实际入住人数 限量提供 牙膏、牙刷、沐浴液 洗发液、拖鞋、礼品袋 等一次性用品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相关规定,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按照国家节能、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相关要求,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联合颁布了《关于宁波市酒店(宾馆)行业限制一次性消费品使用的实施意见》。
根据规定,宁波市范围内的所有酒店(宾馆)将正式实施一次性消费品的限制使用。自2019年10月1日起,酒店(宾馆)不再向宾客提供剃须刀、润肤露、洗衣粉、护发素、浴盐、浴帽、浴花、梳子、火柴、擦鞋纸等10类一次性用品,同时根据客房实际入住人数限量提供牙膏、牙刷、沐浴液、洗发液、拖鞋、礼品袋等一次性用品。
大凡住过酒店的人都知道,酒店里一般都会给顾客提供牙刷、牙膏、护发素、浴盐、浴帽、拖鞋、梳子等一次性生活消费品,这些一次性生活消费品几乎成了酒店住宿的“标配”。
但由于这些“消费品”属于一次性用品,用过即扔,因而浪费很大。
不提供或减少一次性用品这一举措,培养消费者节约意识和环保理念,让旅客养成“自带部分日用品”的习惯,这对于避免浪费、保护环境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感谢广大游客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自觉践行生态环保理念,为共同建设美丽家园作出自己的贡献!
来源: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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