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渐浓 发表于 2011-11-18 01:18:30

[婚姻与法] 丈夫宾馆会情人 婆媳联手捉“小三”

       已婚15年的童女士无法忍受丈夫沾花惹草的毛病,向法院提出离婚,苦于没有证据,她当起“狗仔”拍下丈夫与情人亲密照,和丈夫打起离婚官司。

       昨日,镇海法院作出判决准予童某和其丈夫离婚。

       婆媳联合找证据

       15年前,童女士和丈夫张某经人介绍结婚。婚后,丈夫花心的毛病逐渐暴露,经常夜不归宿,两人为此争吵不断。但童女士并没有丈夫“外面有人”的证据,唯有隐忍。2008年,女儿出生,夫妻俩因此和睦了一段时间。不过很快,丈夫又开始不着家,经常以公司出差、客户应酬为由出入舞厅酒吧。

       2009年初,童女士从小姐妹口中得知丈夫背着自己找情人已经多年,她决定给丈夫一点颜色,就思量着用相机拍下丈夫与异性的亲密照片,作为今后起诉离婚的重要证据。当年5月的一天晚上,她在家苦苦等到十二点,丈夫依然没回家,手机也关机。童女士心想丈夫肯定又在外沾花惹草,决定和婆婆一起去抓“现行”。

       婆婆也痛恨自己儿子不负家庭责任,答应一同前往。

       花心丈夫哑口无言

       于是,婆媳两人“以车寻人”找遍了各大酒店和舞厅,真没想到,丈夫的车居然停放在童女士弟弟经营的酒店门口,总台服务员说张某在酒店里面开房休息,两人直奔房间,看见只穿短裤的张某和躺在床上未穿衣服的女子,童某拿相机一通狂拍,婆婆和屋内女子厮打起来。镜头前,张先生再找不出其他借口遮掩。

      当年8月,童女士拿着“铁证”向镇海法院起诉,要求和丈夫离婚。在法院调解下,张某向妻子道歉并恳请原谅,童女士也决定再给丈夫一次机会。可没想,之后童女士还是经常听到丈夫的花边新闻。今年9月,童女士再次起诉到镇海法院,昨天,镇海法院作出判决同意童某和其丈夫离婚。

       来源:现代金报

瑞瑞520 发表于 2011-11-18 10:18:11

^_^

law 发表于 2011-11-19 22:50:06

婚姻的双方要相互忠实,包括金钱、经济、爱情、性和其他方面。

专业律师热线:18958220981,QQ:732243709。

笑弥陀 发表于 2012-1-19 18:51:14

同样的错误再犯就该死

夹软 发表于 2012-4-15 09:04:01

有性格,这样的人还去抓回来做什么,驯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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