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无选择 发表于 2011-11-20 11:55:28

[婚姻与法] 苦等二十载 痴情变绝望:与死刑犯丈夫离婚后,她送给对方一把电动剃

       23年前,她与他相恋,私定终生。那时的她还不满18周岁,青春年华。

       1988年底,他因犯奸淫幼女罪、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1995年,他刑满释放后,她仍决定嫁给他,并于次年生了一个儿子。

  2009年,他又因合同诈骗罪被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在狱中他招供自己曾于2004年杀死了一个卖淫女,并因此被判处死刑。

  都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执子之手就想着与子偕老。她曾在高墙外苦苦等待无怨无悔,而他一错再错。整整20年的等待,痴情终于变成绝望。她终于决定和死刑犯丈夫离婚。

  2011年10月,象山县人民法院在戒备森严的监狱审理了这起特殊的离婚案。面对她提出的离婚要求,他平静地同意了,双方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时,她泪流满面。

  庭审时,他反复说:“对不起你们母子俩。(我)不能照顾你们了,祝愿你们今后生活幸福。”他希望她好好生活,让儿子健康成长。但这样的悔恨显然太迟了。

  离开监狱前,她从包里拿出了一把电动剃须刀请管理人员转交给他。她说,毕竟曾经是夫妻,希望他能走好。
  
   (来源:宁波日报 子 系 张文芝)

夹软 发表于 2012-4-18 19:52:15

有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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