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社会] 浙江温岭:一农妇利用"标会"非法吸储被判刑6年
新华网杭州11月25日电(记者 方列)浙江省温岭市农妇陈恩香以民间“标会”的形式,向不特定人员吸收会金220多万元,并造成参与做会人员巨额经济损失,24日被当地法院一审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追缴其犯罪所得退还给被害人。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7月至2010年10月间,陈恩香在温岭市石塘镇箬山,以“日日会”(每月二期或三期)形式共聚会7只,以会主的身份向不特定人员吸收会金共计223.4万元,造成了参与做会人员的巨额经济损失。
民间的“标会”原本是亲友间互助性质的借贷活动,后来被不法分子发展成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金融活动。温岭市石塘镇箬山一带以海洋捕捞为主业,民间资金紧张、筹资困难,民间做会盛行,这为近年来出现的“日日会”提供了土壤。
据承办此案的法官说,因为每次标会的会员人数多,应会的期限短、次数多,只要某会员在某次应会时不出资或无力出资,就可能引起整个应会系统不能正常运转,造成倒会,已多次应会但还没有得会的会员就造成了损失。
法院认为,陈恩香违反国家金融法规,以“日日会”形式向不特定多人吸收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扰乱了金融秩序,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统计,目前温岭市法院已受理同类案件9起。
没这么严重吧! 宁海政府为什么没有打击类似的利用“标会”而非法吸储!造成很多一部分人巨额经济损失!!!
严重呼吁宁海政府管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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