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传真] 床位费一天1000元 法官觉得不可思议
1000元/天,住院28.5天,床位费共计28500元。”这是象山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中原告吴某提供的住院费用清单。面对该笔费用清单,不仅案件的被告张某和保险公司,就连法官都觉得不可思议,这么贵。去年2月,张某酒后开着车,来到象山定塘镇某个没交通信号灯的路口。
吴某刚好过马路,张某避让不及发生碰撞。吴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经象山交警部门认定,张某交通违法行为过错大,应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吴某在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治疗一段时间后又转至上海某医院进行治疗。今年8月,他将张某及肇事车辆交强险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象山法院,要求赔偿32万余元,其中医疗费25万余元,这里面就包括了天价病房费28500元。
医疗费为什么会如此高昂?从生活经验和普通医院的医疗费用来看,1000元/天的住院费确实是难以接受。承办法官为此走访了象山县人民第一医院,发现床位费仅为45元/天。承办法官后来又专程赶赴上海某医院进行调查。从医院工作人员处得知,这家医院是上海有名的贵族医院,1000元/天是属于2人一间的普通病房,重症监护病房还要更高。
1000元/天,天价病房,究竟是赔还是不赔?昨天,象山法院向吴某说明了普通医院住院费的一般赔偿标准。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吴某从天价住院费里扣除2万元,张某总计赔偿30万元,扣除已经支付的21万元,实付9万元。
(来源:现代金报 通讯员 子系 记者 郑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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