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与法] 与朋友妻偷情被抽打“命根” 奸夫遭友非法拘禁
在福州工作的郑某发现妻子小芹(化名)的婚外情后,故意“创造”条件让小芹与情夫陆某独处,随后将他们捉奸在床。郑某捆绑拘禁了陆某,还强迫小芹用塑料尺抽打陆某的“命根”。日前,经晋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郑某10个月有期徒刑。现年39岁的长乐人郑某与妻子小芹一起在福州生活,但是两人关系不好。小芹与郑某的朋友陆某结识后,两人开始了婚外恋。
郑某对小芹出轨的行为有所耳闻,但是他没有真凭实据。经过打听,得知与小芹通奸的男子可能是陆某时,郑某想出了一个办法。
2010年10月10日晚7时许,陆某来到晋安区岳峰镇浦下村郑某的暂住处。为了证实陆某与小芹确有奸情,郑某假装有事,让小芹接待陆某,他独自离开家。
小芹与陆某信以为真,两人趁着郑某离开的机会在房里亲热。10分钟后,郑某偷偷返回暂住处,发现了小芹与陆某的奸情。他冲上去揪住陆某的衣领质问,双方互相推搡。
在扭打的过程中,郑某将陆某按倒在地,持匕首朝陆某的背部刺了一刀。陆某随即被郑某制服,郑某用电线、铁链等将陆某的手脚捆绑起来,并对他进行了殴打。
在逼问陆某的过程中,郑某还强迫小芹用塑料尺抽打陆某的“命根”。小芹不敢违抗,只好按照郑某的指示虐待陆某。
郑某将陆某一直拘禁到当年10月12日,当日凌晨2时许,陆某趁郑某不备,找机会逃走,并到公安机关报案。经过警方鉴定,陆某为轻伤。
2010年10月14日,郑某被刑拘,随后被取保候审,今年8月被逮捕。法院审理认为,郑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因为郑某案发后如实供述罪行,因此酌情对他从轻处罚。
(来源: 福州晚报王威 张中 陈莹) 他妈的通奸也犯法,淫人妻子者枪毙丫的。 捆绑拘禁是侵犯人权,睡人家老婆算不算侵犯人权, 无语 {:soso_e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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