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痕残 发表于 2011-12-11 13:11:29

[法制动态] 计生委:计生工作人员执法不当可举报

     有无办理计划生育证件、法定奖励是否落实到位、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是否合理……即日起,各级计生部门将开展严格的执法监督检查。昨天,记者从国家人口计生委获悉,《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试行)》将于今日起试行。居民如发现执法监督工作有不当行为,可举报投诉。

       国家人口计生委表示,此规定的出台旨在规范和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行政执法监督的内容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项重点内容: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即执法人员是否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计划生育证件办理、法定奖励落实、行政许可、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执法情况;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以及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违法行政案件调查处理情况等。

  记者注意到,为增加执法“透明度”,规定中明确,将实行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的不当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各级人口计划部门应在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的同时,为投诉、举报人保密。

  同时,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可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和其他人员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来源: 京华时报

夹软 发表于 2012-4-18 20: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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