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对簿公堂,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1-12/22/111271846_11n.jpg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决肖蓉无罪/摄影 曾强 郑治
富豪被判重婚罪,原配“回敬”第三者被驳回
生活往往比电影更离奇。
海归白领肖蓉结婚4年,起诉离婚时才发现结婚证竟然是假的,“丈夫”卫志成原来就有老婆。从2003年至今,肖蓉5次怀孕,生下一个男婴早夭,而4个“女儿”被流产。为此,她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卫志成重婚罪。然而,卫志成被判有罪后,其发妻也向法院起诉,同样状告肖蓉犯重婚罪。两个受害人为何掐架?昨日,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宣判。
相见 女海归广交会结识千万富豪
今年40岁的肖蓉籍贯无锡。她讲述称,自己家里条件不错,当年为了结束一段失败的婚姻而去比利时留学,2002年,她归国后参加广交会,偶然结识了比她大10岁的卫志成。肖蓉说,相识几个月后,两人确定恋爱关系。
肖蓉说,两人同居后,她多次要求卫志成一起办理婚姻登记,但对方一直拖延。2003年11月8日,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出生,是个男孩。不料,孩子出生一个月后,因呛奶而夭折。
2005年,肖蓉和卫志成一起去办婚姻登记,但由于没有找到卫志成的熟人关系而返回。没过多久,卫志成拿回两本结婚证,说是通过民政局内部的朋友办理的,两人已是正式夫妻了。肖蓉对此一直信以为真。据称,卫志成是千万富豪。
在两人婚恋期间,原始病历显示,第一个男孩夭折后,肖蓉在2004年6月、2005年12月、2006年9月、2008年4月又连续怀上了4个孩子,但终因身体原因和所怀的孩子不是男孩被迫引产或流产。
由于多次的引产和流产导致子宫严重受损,广州和无锡的医生告诉肖蓉,她以后的生育将受影响。
2008年12月,肖蓉和卫志成因为要孩子的事情闹翻,并决定离婚。直到此时,肖蓉才发现手中的结婚证是假的。
官司 富豪受审称女方只是性伴侣
2009年,肖蓉将卫志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两人离婚。在案件开庭时,卫志成没有露面,只委托律师提交了一份民政局的证明,证明两人没有结婚登记。
肖蓉认为,卫志成伪造了假结婚证。而且为了拿到准生证,卫志成还伪造了海珠区计生委、居委会、街道办计生委共3枚假印章。而有关部门调查发现,卫志成早在1989年已结婚,并在1990年9月生育一女孩。
因此,肖蓉对卫志成涉嫌重婚罪提起刑事自诉,并要求调查对方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情况。
据媒体报道,卫志成庭审时曾辩称,自己可以认罪,但不知道“结婚证”的存在,并称结婚证上的照片是电脑合成。“我们当初是朋友,看她可怜,我就帮着在流产病历上签名了。多年来只是性伴侣,不存在婚姻关系。”
判决 男方认罪补偿女方50万
今年4月,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对肖蓉诉卫志成重婚案作出一审宣判。
经审理查明,大量医院和街道社区的证据证实,肖蓉自诉的情况与事实基本一致。卫志成说《结婚证》上的照片是合成照,但司法鉴定证实照片为真,《婚育证明》和《结婚证》均系伪造。
法院认为,卫志成不仅明知假结婚证的存在,却在肖蓉的手术资料上均以肖蓉丈夫的名义签名和出具手术意见,充分证明卫志成对外宣称并承认其与肖蓉是夫妻关系。法院指出,卫志成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合法夫妻关系,还侵犯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应以重婚罪论处。
法院判决,鉴于卫志成认罪,且在审理期间主动交纳20万元补偿给肖蓉,有一定的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宣判后,肖蓉坚持认为应当判决卫志成实刑,因而上诉。她同时认为卫志成还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请求二审法院撤销缓刑,从重处罚。
广州中院二审查明,卫志成于1989年3月与陈惠祯结婚,现双方婚姻关系仍处存续期间。二审认为,如卫志成确实有伪造相关证件、文件、印章的行为,属公诉案件,不属于自诉案件的处理范围,肖蓉可另行报案处理。卫志成在一审宣判前表示认罪,二审期间,又提交了人民币30万元补偿肖蓉。综合案情、认罪态度等因素,原判对卫志成的量刑并无不当。二审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配 状告第三者重婚被驳回
正当肖蓉与卫志成的官司白热化时,真正与卫志成登记结婚21年的陈惠祯又将肖蓉告上法庭,理由同样是重婚罪。
陈惠祯诉称,肖蓉在认识卫志成之前有丈夫,而且已经结婚多年。在自己和卫志成婚姻存续期间,肖蓉自称是卫志成的妻子,并同居生活,应当以重婚罪论处。
陈惠祯在起诉时提供了4名证人证言,证明自己和丈夫开夫妻店时,肖蓉原本是公司的客户,明知卫志成有老婆,但还是故意破坏自己的婚姻。
对此,肖蓉辩称,她与卫志成“结婚”前已与前夫离婚,而且一直不知道卫志成已婚的事。直至2009年8月其起诉卫志成离婚时才知道实情。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肖蓉与前夫于2003年3月27日离婚,卫志成给肖蓉的假结婚证是在2005年。本案中,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肖蓉在离婚前与卫志成登记结婚或者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自诉人虽然提供了4名证人的证言,但证人因是卫志成曾经的下属或者业务上的合作伙伴,与卫志成均存在一定的利害关系。
昨日,海珠区法院判决肖蓉无罪。(记者 刘冠南 通讯员 海法宣)
以案说法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广东省法学会法律专家释法认为,重婚是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产物,现代社会里,重婚是不允许的。但是,在经济日趋发达的今天,一些“大款”养“二奶”的现象很多。重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法律实践中,事实婚姻可以构成重婚罪,而临时姘居不构成重婚罪。重婚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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