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勇士
发表于 2012-2-9 19:10:39
正义勇士
发表于 2012-2-9 19:13:29
问“人民法院”
(一)看看你们自己说的话:“我院已依照法定程序向被执行人薛增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法定时限内自动履行拆除非法建筑物,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的义务,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未自动履行。”
判决生效后,你们就应该执行判决结果,否则,判决书就是一纸空文,法律的严肃性从何谈起!被告人视你们的执行通知而不见,依旧我行我素,这藐视的不仅仅是你们,而是法律,是谁给了他这个狗胆,是你们。是你们的执行不力,才让违法者无法无天,受害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法律的尊严被践踏!你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二)看看你们说的理由:“由于涉案违法建筑物占地广,规模大”!!!!!!!!! 这算什么狗屁理由,看了简直让人感到好笑。知道吗,涉案违法建筑占地广,规模大,正说明了违法行为的严重性,更加应该马上予以纠正,而你们呢,竟然以这个为理由,迟迟不执行,真是可笑、可悲!难道说:“这个人的违法行为太严重了,我们考虑考虑再抓!”你们到底是在怕什么?(三)你们有诚信吗?作出的承诺白纸黑字写着,是赖不掉的,你们执行了吗?办结此案了吗?为什么还要拖着,就算是个人之间有这样的承诺也早已做到了,何况你们是人民法院?????
回复编辑
正义勇士
发表于 2012-2-9 19:14:53
http://bbs.cnnb.com.cn/data/attachment/forum/201201/28/0939182f74f515tkqz5xk5.jpg2012-1-28 09:39 上传
下载附件 (384.09 KB)
当被执行人收到停建通知书时,没关系可以摆平。
当被执行人收到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没关系可以摆平。
当被执行人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时,难道也可以摆平吗?
这样一个狂妄自大、目无法纪的人,难道不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吗?????
hnlcn
发表于 2012-2-10 13:27:50
失望,失望,一次次的失望。终于理解什么是:被逼无奈了!政府的相关法律部门啊!为何非得等到出了血案的时候才认真执行呢?????????????????????????
思恩
发表于 2012-3-4 15:56:10
{:soso_e115:}
凹凸上下
发表于 2012-3-16 11:24:24
如楼主陈述属实,对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行为,正义人士要坚决给予曝光问责
失恋33年
发表于 2012-3-16 11:33:25
告他个行政不作为。
fhmoju
发表于 2012-3-20 00:31:55
{:soso_e171:}
正义勇士
发表于 2012-3-25 09:11:40
县法院 于 2012-02-16 14:44:40 答复如下: 薛梦伟:
你反映的土地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我院与申请执行人宁海县国土资源局、强蛟镇人民政府已商定执行方案,我院力争在一个月内实施。 宁海法院为什么不执行?你的诚信何在?
山村莽夫
发表于 2012-4-2 17:19:22
不执行很正常,因为人家比你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