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无选择 发表于 2012-2-29 20:22:52

[法与生活] “房产证”在手中房子却被交易 原是前夫跟她“变戏法”

      “法官,麻烦您赶紧和我去一趟房产交易中心。晚了,恐怕我的房子就要被我前夫卖掉了。”近日,有一女子拿了一本房产证,在海曙法院西郊法庭急匆匆地找法官。

  法官问清情况后,立刻制作了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和那女子一起奔赴房产交易中心,对她所指定的那套房子进行了保全。那套房子已登记在别人名下了,房产交易中心制作的新的房产证即将发出,而那女子这才知道自己手中的房产证竟然是假的。那女子现已依法提起诉讼,可她不知道那套房子能不能最终保住。

       那女子叫小月,今年36岁。据小月称,7年前,她和金某结婚并生下一女。因双方性格不合,这段婚姻维持了5年多后终于走到尽头,双方在去年4月友好分手并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原本夫妻俩的住房是金某的婚前财产,因金某婚后无经济收入且小月替他偿还过一些债务,离婚时金某自愿将那套房子的一半产权分给小月。两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约定,那套房子为两人共有,双方均不得出卖。因女儿由小月抚养,小月就带着女儿跟金某父母一道住在那套房子里。

  金某将房产证交给小月保管,可小月没有发现房产证是假的。金某在办理好离婚手续的第二天,就拿了真的房产证去一家典当公司作抵押,借款30多万元。金某为什么一下子要这么多钱?小月现在怀疑金某赌博。而金某在今年年初竟然卖房了,由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时候,房屋所在小区里要张贴公示,小月在公示期满的前一天看到了公示内容,她急了。

  小月起先怎么也想不明白,房产证还在自己手上,房子怎么就能卖给别人。她赶紧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结果得知确有其事,并且新的房产证马上就要发出。于是,她就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她享有那套房子的一半所有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宁波晚报 记者 黄金 王思勤 通讯员 李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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