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耳听力 发表于 2008-12-15 17:00:54

儿童耳聋的预防

耳聋的发病,具有关流行病学调查资料为重度聋在新生儿的发生率约千分之三-四,0-6岁中度聋和轻度聋约占千分之五,多由中耳炎引起,并认为婴幼儿中耳炎可能影响其语言的发育。面对这样众多的耳聋患者,除了采取必要的医疗,康复对策外,积极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普及、宣传听力保健知识,重视流行病学调查,开展耳聋遗传咨询,加强医学监护及科学用药,是预防耳聋的关键。/

一、在胎儿期防聋
       听力保健的工作在妊娠期就应开始,如在产前期,母体一般不要接受预防注射,腹部不要接受放射性照射,预防母体患病毒性感染,一旦感染要及时进行治疗。用药时禁用耳毒性药物。

二、新生儿期防聋
      新生儿期耳聋预防应在围产期就开始,在这一时期不仅可发生器质性听觉中枢神经系统的损害,而且可引起内耳毛细胞损伤。尤其是早产引产时外伤或产期的各种原因缺氧、新生儿黄疸极易引起感觉神经性耳聋。因此,对这些疾病早期预防和及时治疗是防治耳聋的重要环节。

三、小儿期防聋
      感染性聋是婴幼儿时期常见多发病,其中以小儿渗出性中耳炎导致的传导性聋及由于腮腺炎、高热等疾病导致的感觉神经性聋最为常见。小儿期耳聋早期多不易发现,特别是感染期经常使用氨基甙类抗生素进行治疗更容易发生耳聋。所以预防感染,科学用药是重要的防聋措施。

四、保护聋儿的残留听力
      听力正常人对注意耳的生理卫生固然重要,但对聋儿保护其残留听力尤其重要。如噪音可对正常人听力受正常害,对选配助听器后的聋儿也不例外,甚至危害更大。更应注意听力保护,对聋儿残留听力的保护,关键在于选配一台适合的助听器,如果把助听器变成商品化,未经专业人员验配,直接从商店买来就戴,都是不正确的,甚至对佩戴者的残留听力是一种可怕的威胁,实际上助听器并不仅是一只简单的放大器,还设置有音量调节,自动增益控制,削峰等功能微调,专业人员可以根据聋儿的听力损失程度及听力图特点,及助听器验配标准进行选配,以至获得较为满意的听力补偿,即使在市场噪音环境下使用也不损坏聋儿的残留听力。

五、预防药毒性耳聋
      对某些疾病的治疗可能要用一些必要的抗生素,尤其氨基甙类抗生素在治疗疾病的同时对内耳有损害,特别在儿童早期症状很不明显,因而难以早期发现,加强医学监护是诊断早期耳聋的重要手段,药毒性耳聋应以预防为主,禁止滥用耳毒性药物,对有家话性中毒史和肾功能障碍的患者,应禁用耳毒性药物,婴幼儿,妊娠期妇女,、老年人对耳毒性药物同样敏感,应该禁用,必须使用时也应慎重,在用药过程中,一旦发现耳中毒症状,如头晕,耳鸣,听力减退,平衡障碍等,应立即停药。此外对于应用氨基甙类抗生素的病人。最好定期检测血清抗生素水平及听力情况,用8000Hz以上高频纯音,进行听力测试有助于早期发现耳中毒,一旦证实听力减退,可以及时停药,对仍保留8000Hz以下语言频率的患者为时未晚,不影响听声及语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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