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假药致死事件又发现9名患者
中广网北京2月2日消息 (记者梁兴旺 吴卓胜)新疆喀什应对处置糖脂宁胶囊案件工作专项指挥部2月2日晚上举行媒体通报会,通报假“糖脂宁胶囊”致人死亡案件最新进展。经初步查明,进入到喀什地区的“糖脂宁胶囊”药品共9600盒,截至昨天,也就是2月2号,已查控追回8536盒。
案发后,喀什地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接诊用药后不良反应患者9人,收治4人。
喀什地区向患者承诺,最大限度的保护购药患者的利益。积极做好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莎车县先期向2位死者家属各支付了5000元安葬费,并指派一名干部每天到死者家属中进行慰问安抚。
1月23号,喀什地区药监局接到药品检验所检验结果为假药的报告后,立即向地区进行了报告,地委书记史大刚、行署专员艾克拜尔·吾甫尔立即做出重要指示,停止使用该药品。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出紧急公告。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全地区2582家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开展了大清查活动。对死亡患者使用的“糖脂宁胶囊”进行样品检验。成立地区应对处置应急领导小组。另外地区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严密关注患者服药不良病情发展,全力开展救治工作。
各级药监机构对购药者的药品进行登记、回收,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了24小时接待值班电话。公安局开展涉案人员的抓获、审讯和破案等。
1月24号晚,地区公安机关对此案件的主要嫌疑人进行了传讯、拘捕,并于1月25号组成公安、药监、工商等部门联合审查组对所有涉案嫌疑人进行了审讯,掌握并查明药品的储存、销售、流向、来源等情况。经初步推断,该批假药的生产地不在新疆境内。现在案件正在进一步的侦破中。
这一致人死亡假药案中,假“糖脂宁胶囊”中的化学成分格列苯脲成为了罪魁,格列苯脲究竟有什么样的危害,中国之声记者梁兴旺独家专访了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颜江瑛表示,新疆喀什地区以及新疆自治区药品检验所都在检测中查出批号为081101的 “糖脂宁胶囊”含有化学成分格列苯脲,含量极高。她不仅这个药是假的,他在里面加了化学的降糖的药,这个药有的一粒里面含量高的达到12。3毫克了,我们一般的话一粒的规格是2。5毫克,每天的总量是不超过15毫克。
而批号为081101的 “糖脂宁胶囊”说明书上要求一天服用3次,每次3粒,一天要服用9粒,这样算下来患者一天摄入的“格列苯脲”含量将高达110多毫克,是规定用量每天15毫克的7倍多。颜江瑛说,消费者按照他的那糖脂宁胶囊的所谓的说明书服用的话,可能迅速的出现低血糖,导致生命危险。
另外批号为081101的 “糖脂宁胶囊”对外以中药的面目出现,而按照规定,中药中是不允许添加化学成分的。颜江瑛说,冒充中药,又没有告诉消费者,这样给公众的健康带来了危害。
新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出,造成两人死亡的假冒药品“糖脂宁胶囊”在新疆喀什、阿克苏两地是以义诊形式进行私售。对于这种私售行为,颜江瑛指出,国家早已明令禁止。在07年5月1号我们又严格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不允许通过博览会,展销会,讲座等形式推销药品绝对不允许。 宁海没有这种药 卫生部办公厅发出立即停用“糖脂宁胶囊”(批号为081101)的紧急通知
1月30日,我部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患者服用“糖脂宁胶囊”致死情况的报告。据报,1月17日和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两名糖尿病患者服用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生产的“糖脂宁胶囊”(批号为081101)后死亡。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核查,广西平南制药厂未生产过批号为081101的“糖脂宁胶囊”,致人死亡的药品为假冒产品。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所检验,该药品中非法添加了化学物质“格列苯脲”。
为了维护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部1月30日发出了关于立即停用“糖脂宁胶囊”(批号为081101)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立即停止使用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的“糖脂宁胶囊”(批号为081101),一经发现与该批药品有关的不良事件,要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确保患者生命安全。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立即对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的“糖脂宁胶囊”做好登记工作,并报送当地药品检验机构检验,确定药品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同时提醒广大患者,发现该批号的“糖脂宁胶囊”,要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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