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无选择 发表于 2012-5-14 09:51:50

[婚姻家庭] “养儿、尽孝”怎能成犯法的理由?

      离婚后生活压力巨大,她一念之差走上了犯罪道路。5月10日,小菊(化名)以职务侵占罪被北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小菊在北仑一家单位任出纳,工作兢兢业业,深获同事好评。由于丈夫喜欢赌博,还对她和儿子动辄打骂。前年,小菊与丈夫离婚,并取得了儿子的抚养权。

  离婚后,前夫迟迟不给抚养费,小菊日子过得很艰辛。屋漏偏逢连夜雨,她母亲患了直肠癌晚期。作为独生女的小菊看着母亲暗下决心:就是倾家荡产也要治好母亲的病。

  小菊花光了积蓄,最终将目光盯在了自己熟悉的财务账单上。去年,她利用单位财务制度上的漏洞,采用做虚账的方法,先后两次将单位的3万元钱占为己有。纸终究包不住火。事情暴露后小菊主动投案自首。

  法庭上,小菊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一再哭着恳请法院,看在她需要照顾年幼的孩子和年迈的母亲份上予以从轻处理。随后,法庭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宁波日报 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彭晓晓 北璎)

夹软 发表于 2012-5-15 20:53:13

说不清楚

天鱼 发表于 2012-5-16 15:39:18

公司钱是不能动的,违法的

夹软 发表于 2012-5-24 20: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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