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第一人民医院员工喝醉酒打人敲东西
7月30号下午1点15分,我躺在藤椅上小睡,有1个40多岁的人走进来买香烟,我起身问他;“什么烟?”他敲了敲玻璃柜台说“这个红双喜”我就去拿我们宁海人常买的7元的红双喜给他,他吐了一口酒气,拍着桌面说,“谁说这个,那个啦。”我就说了“买什么香烟你好好说好了,干嘛发火敲玻璃。”他气嘟嘟的说“我到你店里来买东西,你还睡觉。谁让你做生意睡觉的。”我就应他了“我店开到晚上12店,中午睡个午觉也要按国家规定呀,再说我看见你买香烟,已经起身买了,你干嘛把我的玻璃敲碎了."他说,”敲了怎么了,你信不信我把你店也砸了.“我见他酒醉的不行,就不和他吵了,马上报警打110.让他赔钱就算了,可在外面等他的车子上下来2个人,把他拉出去了,推上了车,我不肯让他们就这样走了,去拔车钥匙,没想到车主和刚刚买香烟的人连起来动手打我了。我就是死命不放手,再怎么打都不放,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了,我终于坚持不住放了手。他们就这样逃了。110到场也因为没肇事者问了情况,连笔录都没记就走了。车牌号是浙B:EE018属于宁海第一人民医院单位的车子。中午6,7个人开着单位的车子来银河路12号”龙卷风“饭店吃饭,喝醉酒就把我超市的玻璃敲碎,还打了人,旁边都有摄像头拍了整个挨打的过程。连那个开车的也喝酒一起打的。
有谁能给我评评理,太冤了。 {:soso__8093492230196664026_3:}那你没把摄像头调给警察看啊。去公安局找督察去..... 貌似这样的行为都是个人行为,不知道为什么和单位会有什么关系???
他们不查也行 什么时候你就找驾驶员黑了他 {:soso_e141:}社会好现实哦 酒喝多了不是人,不过他们同事都在劝了,LZ你用不着得理不侥人。 做笔录是要去派出所做的,LZ你去了吗? 应该说是个人行为,同单位不搭界 叫他赔你玻璃道个歉···· 叫他赔你玻璃道个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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