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消防大队 发表于 2012-10-15 15:27:55

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本帖最后由 宁海消防大队 于 2012-10-18 09:08 编辑

    《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是从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和消防常识中提炼概括的,是公民应当掌握的最基本的消防知识。具体包括:
    一、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二、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三、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六、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安全。
    七、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八、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九、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材料。
    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十一、正确使用、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阀门、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十二、教育儿童不玩火,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十三、不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十四、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乱扔烟头。
    十五、学校和单位定期组织逃生疏散演练。
    十六、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散方向。
    十七、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十八、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十九、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二十、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毛巾衣物堵塞门缝,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83417259 发表于 2013-4-24 23:22:41

上个星期在优酷看到襄阳火灾,看的触目惊心啊。

一世/凋谢 发表于 2013-5-7 09:58:33

求官不为财

ae37 发表于 2013-6-3 14:57:57

遵纪守法是必须的

小米兔麻麻 发表于 2013-9-16 10:39:17

混分钟

awf333 发表于 2013-9-28 15:44:59

牢记

电工在线 发表于 2013-10-8 14:28:38

都来学习学习

书染大大 发表于 2013-10-18 09:35:47

顶,必须顶,顶起

电工在线 发表于 2013-11-2 19:01:23

{:soso_e179:}

烟火的光芒 发表于 2014-8-7 16:27:19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