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第一丑 发表于 2009-5-24 14:48:50

倾斜的天平

2009年1月8日夜,我朋友的老公和朋友在心灵鸡汤吃宵夜时,被随身带刀的八九个人刀刺了。当时3个人被送到第一人民医院急救,还有几个也不同程度刀伤,对方都逃了。
       过不了多久对方8个都被抓捕归案。同时警察也告诉我们这案子属于挑衅闹事,3个人重伤,影响面很大,会还他们一个公道。                                                   
   我们也相信法律是平等的。
   2009年的5月19日,接到了检察院的通知,对方的7人被放了,只关了一个外地人,所有的罪都被外地人顶了。就连医药费都成了问题。
   警察同志,请问:“当时有五六个人受伤,共有20多处刀伤,医生也说是不同的刀刺的。他一个人承担的起法律吗?”
   是什么蒙蔽的警察的眼睛?是什么让法律丢了尊严?
   我朋友的老公还在等着第二次手术,难道我们弱势群体,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村长 发表于 2009-5-24 15:33:08

喂 你转发就弄好点 啊~~别人还以为你老公
真可怜啊

宁海第一丑 发表于 2009-5-24 15:54:05

原帖由 村长 于 2009-5-24 15:33 发表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喂 你转发就弄好点 啊~~别人还以为你老公
真可怜啊
弹昏掉。。。。我不是说了是朋友老公啊

村长 发表于 2009-5-24 16:07:32

宁海第一丑 发表于 2009-5-24 16:38:39

傻村长

村长 发表于 2009-5-24 17:50:27

告诉你爸爸去

宁海第一丑 发表于 2009-5-24 18:29:55

不乖告诉你妈妈去。。。。。。。。臭小子

指尖的呻吟 发表于 2009-5-24 18:45:13

原帖由 宁海第一丑 于 2009-5-24 18:29 发表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不乖告诉你妈妈去。。。。。。。。臭小子

村长 发表于 2009-5-24 18:49:13

原帖由 宁海第一丑 于 2009-5-24 18:29 发表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不乖告诉你妈妈去。。。。。。。。臭小子
你去告诉好类
明天晚上我和你爸爸喝老酒去
顺便把你的事情和他老人家说说

宁海第一丑 发表于 2009-5-24 19:12:37

没得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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