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斜的天平
2009年1月8日夜,我朋友的老公和朋友在心灵鸡汤吃宵夜时,被随身带刀的八九个人刀刺了。当时3个人被送到第一人民医院急救,还有几个也不同程度刀伤,对方都逃了。过不了多久对方8个都被抓捕归案。同时警察也告诉我们这案子属于挑衅闹事,3个人重伤,影响面很大,会还他们一个公道。
我们也相信法律是平等的。
2009年的5月19日,接到了检察院的通知,对方的7人被放了,只关了一个外地人,所有的罪都被外地人顶了。就连医药费都成了问题。
警察同志,请问:“当时有五六个人受伤,共有20多处刀伤,医生也说是不同的刀刺的。他一个人承担的起法律吗?”
是什么蒙蔽的警察的眼睛?是什么让法律丢了尊严?
我朋友的老公还在等着第二次手术,难道我们弱势群体,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喂 你转发就弄好点 啊~~别人还以为你老公
真可怜啊 原帖由 村长 于 2009-5-24 15:33 发表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喂 你转发就弄好点 啊~~别人还以为你老公
真可怜啊
弹昏掉。。。。我不是说了是朋友老公啊 傻村长 告诉你爸爸去 不乖告诉你妈妈去。。。。。。。。臭小子 原帖由 宁海第一丑 于 2009-5-24 18:29 发表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不乖告诉你妈妈去。。。。。。。。臭小子
原帖由 宁海第一丑 于 2009-5-24 18:29 发表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不乖告诉你妈妈去。。。。。。。。臭小子
你去告诉好类
明天晚上我和你爸爸喝老酒去
顺便把你的事情和他老人家说说 没得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