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往事 发表于 2013-3-5 01:54:31

[司考]民法(2012法条)

    前 言

    一、大纲变化情况

  变化最大的部分在于婚姻法:
  1.增加离婚救济考点,包含了原来的“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与“离婚诉讼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及其行使条件”两部分内容。
  2.第四节“父母子女关系”中,考点“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中新增子考点“亲子关系的确认与否定制度”
  3.新增法规:《婚姻法解释三》

  二、法条班基本学习方法

  1.继续坚持三结合:即法理、法条、案例。如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问题,法条为《合同法解释二》第26条,法理依据为民法的公平原则等。
  2.注重不同单行法之间法条的融会贯通。如《物权法》106条善意取得制度,《合同法》51条无权处分制度。
  3.对新考点涉及的新法条必须熟记和掌握。

  三、本讲义主要涉及:

  1.法律:
  《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
  2.司法解释:
  《民通意见(试行)》、《诉讼时效解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解释》、《物业服务纠纷解释》、《担保法解释》、《婚姻法解释一》、《婚姻法解释二》、《婚姻法解释三》、《继承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解释》、《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司法解释》;《旅游纠纷解释》的部分条款。

  四、大纲中包括而本讲义未涉及的:

  1.《合同法》;《知识产权法》。
  2.《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释》、《技术合同纠纷解释》、《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解释》、《旅游纠纷解释》等。

乡村往事 发表于 2013-3-5 01:56:55

          讲义目录

       前 言

     第一部分 民法总论

     专题一 民法调整对象与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基本原则
     专题二 自然人
     专题三 法人
     专题四 民事法律行为
     专题五 代理
     专题六 诉讼时效

     第二部分 物权法
     专题七 物权法律关系
     专题八 物权法定主义与物权种类
     专题九 物权变动
     专题十 物权的保护
     专题十一 所有权
     专题十二 用益物权
     专题十三 担保物权
     专题十四 占有制度

     第三部分 债法总论

     专题十五 债的基本原理
     专题十六 不当得利之债
     专题十七 无因管理之债

     第四部分 人身权
     专题十八 人格权
     专题十九 身份权

     第五部分 婚姻家庭法
     专题二十 结婚的条件、程序、效力
     专题二十一 夫妻财产关系
     专题二十二 父母子女关系
     专题二十三 离婚

     第六部分 继承法

     专题二十四 继承权的取得、放弃、丧失、保护
     专题二十五 法定继承
     专题二十六 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

     第七部分 侵权责任法

     专题二十七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专题二十八 共同侵权行为
     专题二十九 侵权责任的形式与免责事由
     专题三十 特殊主体的侵权行为与责任承担
     专题三十一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几类特殊侵权行为



乡村往事 发表于 2013-3-5 02:04:09

                   民法(冲刺)

          讲义目录
     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二编 物权法
     第三编 侵权责任法
     第四编 婚姻法
     第五编 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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