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云 发表于 2009-6-21 20:19:27

(转交另一位交警办理,应该也不算是不正常的事。用不着不可思议)。两个警察之间的交接不够责任。难道那两位警察不用为他们的不付责任付出代价吗?当时双方都在没错,可一方是当场昏倒的,现在不是双方扯皮,是由于交警的疏忽没有做笔录,在一方昏迷时,没有留下另一方的任何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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