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木
发表于 2009-6-21 13:45:08
原帖由 太有钱了 于 2009-6-20 09:38 发表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难道让警察说,欠的钱可以不还,那就对了?
现在有那么多黑社会讨债现象,就是因为老懒太多,欠人的钱不还,一般欠钱的人也不是好人,要不是赌博人,要不就是不讲诚信的家伙。顺便说一句,担保人和欠债人责任是一样 ...
公安部好象有个通知,禁止警方插手经济纠纷的。
天涯何处有芳草
发表于 2009-6-21 14:27:45
欠工资的更是黑社会
汪瑜
发表于 2009-6-21 17:24:27
:L
独行客
发表于 2009-6-22 11:15:5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没有因别人报警而调解、插手经济纠纷的职责。
[ 本帖最后由 独行客 于 2009-6-22 11:17 编辑 ]
霹雳游侠
发表于 2009-6-23 11:57:24
不要像他们借就不会这样了吗
光明磊落
发表于 2009-12-28 01:49:33
社会恶势力要打击
zhao0724
发表于 2010-7-25 14:35:37
:)
房东
发表于 2010-7-25 16:23:55
警察是收保护费的、、、、
光明磊落
发表于 2010-7-26 21:55:27
难道让警察说,欠的钱可以不还,那就对了?
现在有那么多黑社会讨债现象,就是因为老懒太多,欠人的钱不还 ...
太有钱了 发表于 2009-6-20 09:38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wuyuf
发表于 2010-7-26 22:55:34
{:6_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