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有亦无 发表于 2009-8-11 23:02:52

啊?这名字也能改的嘛?

好大一棵葱 发表于 2009-8-12 00:22:04

故事:由东邪形象的比喻而引申的比喻:一犯了罪的客人在饭店里吃饭,被公安人员扭送法院,县法院宣判其打扫WC三天,以作警示。后因原告及派出所的朋友求情,免去其处罚,并告知,如有疑问可以到市法院进行申辩。被告东邪无反应,却在某一天,在一个法院的一个角落里,逢人就说,这个法官.......   事后,法官得知此事,对其进行言语警告。其立马去市法院申辩提出法官处事不公,要求市法院处理。县法官请求市法院从重处罚此人!!原来平民嘲讽一句脸皮厚 也算人身攻击的
想来用的是中国法院逻辑

好大一棵葱 发表于 2009-8-12 00:29:27

什么样的犯罪 需要扭送至所谓的法院并被宣判打扫WC三天,而有‘大人物’来求情就可以免去处罚???
法院的公正性何在?替大人物收拾小人物的么?
好狗

天上人间 发表于 2009-8-12 00:44:21

此贴,发帖人会来处理的

风行天下 发表于 2009-8-12 08:35:17

大家都是为了在线的建设,也为了在线的建设付出了心血。每个人都会从自己的角度来看待问题,难免会出错。如果我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好,还请大家提醒,以前有什么做的不对的,在此我向大家说声,对不起!

勿念心安 发表于 2009-8-12 08:37:01

大家都是为了在线的建设,也为了在线的建设付出了心血。每个人都会从自己的角度来看待问题,难免会出错。如果我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好,还请大家提醒,以前有什么做的不对的,在此我向大家说声,对不起!
风行天下 发表于 2009-8-12 08:35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知 错 能 改 、 善 莫 大 焉


要 记 住 今 天 的 台 词 呀
引 以 为 鉴 、 有 目 共 睹

杂七杂八 发表于 2009-8-12 16:27:34

剧终了?没意思..

阿坤 发表于 2009-8-13 08:22:59

在线功臣是指以前在论坛上当过版主的,为论坛多多少少都做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为了表达论坛没有忘记这些员老级人物,封的呀。希望以后我自己也当个,哈哈。

北路阁 发表于 2009-8-13 10:53:11

不清楚!

天下地一 发表于 2009-8-14 10:18:18

有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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