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宁海交警队涉嫌敲诈事故人,未遂后,有罪推定!
大家说起公安,感觉就是强势单位,其实,很多公安的朋友,大多数部门还真是工作强度大,风险高的清水衙门,而且除了赌博嫖娼偶尔能抓点收入外,几乎没有额外收入的操作空间,所以现在越来越法制化的社会,很多遵纪守法的网友开始不鸟警察,老子不赌博不嫖娼,警察强势关我鸟事,稍微有把柄,还可以在网络大骂警察。你不赌博不嫖娼,但是你能不开车吗?所以交警队成为网友最顾忌的部门,毕竟每年大量的超速违停罚单,甚至谁也不能保证自己开车不会有点小擦碰,都不得不与交警接触。而车辆有关的处理事务中,存在巨额的利益上下余地,导致交警队最容易产生贪污腐败的空间,甚至发展到极致,主动去敲诈勒索车主。所以交警队长也成为公安局中轮替最频繁的职务。
有朋友酒驾后事故撞防护栏(没有人员伤亡等纠纷),丢下车辆逃跑,第二天让人去处理,按照事故后逃逸的性质,至少不低于酒驾的责任跑不了,扣12分是最低的处罚,于是有协警主动联系,这个事你拿1万元来,可以帮你按照普通事故处理,不算你酒驾。你的车还可以走保险。不算车辆维修的费用,大多数人为了不扣12分的麻烦,还是愿意用1万去代替处罚的。常理分析,这个1万也不是协警独吞,而是与民警集体分赃。
如果说这事还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那么经常面对轻松来钱的交通事务,协警和民警,会越来越激发贪婪的恶性,甚至导致涉嫌主动敲诈事故车主。
2013年3月17日晚21点,我因为喝了酒,所以让老婆孙某开车浙BEE953,后座还有儿子和谢某,四人从深圳镇长洋开往西店,在岭口村附近撞上正在与张稳当玩耍14岁杨某,杨某送医后当晚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张稳当一直紧紧跟随司机孙爱芬。
事故发生后,按照我们宁海人常理,就到处托人找交警疏通,了解进程等,多次沟通中,处理民警也明确表示,按照现场证据,也没有证据证明是你酒后驾车,80%证据证明是你老婆开车。只能有待何种证据汇集。随后,有向事故老公索贿的暗示,由于未明确价码,所以事故人也没给钱的行为。
不久,交警作出事故认定,认为是老公酒驾撞死人,但是事故责任却只承担50%,让死者杨某也承担了50%的事故责任。
交警判断的
依据1是,车上指纹采集证明,车上100%的指纹是我,老婆和其他人指纹都没有,在指纹鉴定出来后交警未及时给我们看鉴定结果,而是到结案以后才给看的结果,我们当时就怀疑这份鉴定结尾是有问题的,要去复议二次鉴定,但是复议不理睬我们的要求。
依据2是,老公老婆后座谢某3人测谎仪测试,都在谎话值域内。由于测谎仪的原理不是判断事情真伪,而是根据提问时的心跳脉搏血压等生理数据作出推断,普通人第一次接触类似高科技仪器,都有紧张彷徨的生理反应。所以法律规定,测谎仪结论只能作为参考,而不能作为法律依据。
依据3,最有效证明是老婆开车,而非老公酒驾的证据是,当场与死者玩耍的张稳当证词“我看见一男一女下来,男的好像(这个好像是修改添加,不排除民警诱导添加的可能)是从右手边副驾驶座下来,女的好像是从左侧驾驶座下来的。
这个张稳当是事发时与死者玩耍打闹,撞车事故第一目击证人,事发后一直紧随孙爱芬,生怕司机逃逸,该证词应该最具法律效益,但却为何没有采信。
由于我认为民警有,索贿未成,恼羞成怒,实行有罪推定的嫌疑,但是在事故结论又让死者承担50%责任,高举轻放的处理方式,表示不认同。因为事实是老婆驾驶,我不愿意平白含冤。即使在最后判定死者也要承担50%事故责任,交警已经有轻判的结论后,依旧提出抗辩,以证明非自己酒驾的底气。
法律是严肃严谨的,从旁观网友观点,我要么酒驾撞死人,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法律要严厉惩罚,坐牢数年,以警示世人。要么就按照无罪推定,没有明确证据下,不能定性酒驾,目前这样零模两可,各打三百大板的,双方买太平的处理方式,似乎不够严肃!交警有罪推定,也违法执法公正性。复议书的结果也是草草几条,我们要求复议是要重新鉴定DNA指纹的,以便还我们一个清白,但是对我们没有任何的理睬,只是这样草草的打回原判,在交警这样的定案下来我们根本无法上诉,构不成上诉条件,没有任何可以反驳的门路可走,到宁波公安信访后也是么有任何的回应和回复。交警一开始这样定案就有意这样封了我们能上诉的门路,因为他们对法律比我们普通公民要懂的多!在最后争辩中交警说我是没有100%证据证明是你开的车,但是我可以推定这是你开的,DNA检测结果便可以证明。要是你自己能找到证据证明你不是驾驶员我们也可以改判成你老婆开车的。我便问他们我们是否可以自行叫检测单位检测DNA,请公证处和交警在场,他们回答可以!但这么长时间的找鉴定机构让我们知道了交警为什么答应的那么爽快,因为没有公证处和鉴定机构敢和政府部门对抗,他们都不敢接我这个活(有视频作证),他们要是推翻了警察局的鉴定结果后会连“饭碗”都会丢掉的~所以到现在我已经没有办法可以给我自己证明清白了,后续又因为出现了狠多莫名其妙的事情,所以一定要曝光下。望广大网友们给我支个招!
补充内容 (2013-8-29 14:16):
我们等公安部门的回复已经一周时间了,至今未给我们任何回复~ 还是要这样一如既往的不给任何回复吗?
补充内容 (2013-9-2 13:28):
试问公安部门何时才能给我答复,还是要这样冷处理吗? 一直对我们的冤案不管不顾吗? 关注一下 终于坐到沙发了,帮顶!!!!!! 破衣UG 发表于 2013-8-22 11: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注一下
谢谢~
Randy·Orton 发表于 2013-8-22 11: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终于坐到沙发了,帮顶!!!!!!
谢谢~
权力寻租无处不在,不能怪网友激愤.支持曝. 不客气 邪不胜正 真的假的? 海阔天空12345 发表于 2013-8-22 11: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真的假的?
证据就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