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率先共建职业共同体
律师与法官打破“楚河汉界”宁波率先共建职业共同体20131205浙江法制报本报记者 郁燕莉 通讯员 唐亮 12月4日下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司法局、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协会和宁波市律师协会共同签订了《关于加快共建职业共同体的倡议书》、《关于加快共建职业共同体的合作框架》两份文件,决定加快共建法官与律师职业共同体。 宁波市律协会长徐建民说:“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今后律协和法院之间每年都将有例会,律协专委会和法院业务庭室定期将有业务交流。共建法官与律师职业共同体,正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生动实践。”法官律师是相互的镜子 在担任宁波市律协会长前,徐建民是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主任,从事律师行业20多年。他说,律师与法官原本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同盟军,但这么多年来“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却没有得到强化。 “法官最了解律师,律师也最了解法官,他们是相互的镜子,可以明鉴。作为律协,我们非常希望有个正式的沟通渠道,让双方能够互动、互通、互信,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以达成职业共同体中的良性关系。”徐建民道出了律师的心声。 宁波市司法局副局长吕强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序幕,具体到律师这个层面,全会《决定》把完善律师制度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将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纳入到中央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布局中。因此,加快律师和法官职业共同体建设,顺应了当前的改革形势。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戴龙军说,目前宁波全市有800多名法官与1600多名律师,宁波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每年都在13万件以上,律师对司法的参与度和参与面都在增加。“只有处理好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建立良
职业共同体有哪些任务? 在这样的共识下,今年10月初,宁波市中院、宁波市司法局、宁波市中院法官协会和宁波市律协联合起草了上述《倡议书》与《框架协议》,在全市法院、司法局及130余家律师事务所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进一步形成定稿。 记者了解到,《倡议书》分别从9个方面提出倡议,基本涵盖了法官与律师正常交流沟通的方方面面;《框架协议》围绕如何建立法官、律师为核心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确定了11条框架协议,包括共同增进职业相互尊重、共同加强工作配合、共同净化诉讼环境、共同协商推进律师参与涉诉信访机制、共同探索建立律师主持和解制度、共同构建防范冤假错案机制、共同实现工作互评互议、共同逐步建立投诉查处机制、共同开展学术业务交流、共同组织文化体育活动、共同参与适宜的社会公益活动等。 比如“共同实现工作互评互议”这一项规定,今后法院、法官协会在制订工作制度、部署相关工作、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要适时听取律师协会和律师的意见建议;司法局、律师协会在制定律师行业发展规划、对律师进行诚信评比、奖励或处分等方面,要适时听取法官协会和法官的意见建议。 徐建民认为,共同体建立在最基本的职业伦理基础上,分享共同的价值、对正义的共同追求、对职业的共同荣耀感,同时分享行业禁忌。“同行业之间的监督,会是近距离、专业的监督。”
如何做实职业共同体? 据悉,宁波共建法官与律师职业共同体,在全省处于领先。 但是,也有法律人士指出,法官与律师建立职业共同体,会不会雷声大雨点小?对此,吕强透露,在文件发布之前,大家已经形成了详细的落实方案,对共建职业共同体进行了任务分解。根据每一项工作的特点,具体确定牵头单位或部门,确保责任到位,件件可以立即着手去做。 比方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涉法涉诉信访纳入司法程序解决。律师群体作为第三方参与涉诉信访案件,能对问题解决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因此,《框架协议》中明确共同协商推进律师参与涉诉信访机制,此项工作由宁波市中院立案二庭、宁波市司法局律管处、法援处、宁波市律协牵头落实。 徐建民表示,今后他们将组织律师定期值班,扎实推进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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