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浪子 发表于 2014-1-4 14:34:30

飘过

迷途小书童 发表于 2014-1-4 14:44:26

路过

小妞晴晴 发表于 2014-3-4 19:06:26

桥头胡派出所 发表于 2013-12-24 15:31
楼主,你好。可以分户的,办理所需相关材料,请联系派出所户籍办理大厅电话,请联系0574-65347712。

你 好,你说的 可以分户。我 去 桥头胡派出所问了,那边说不能分的,我 的 意思是既然孩子判给我抚养,那我 想把孩子的户口也跟随我,可那边说问领导了,还要孩子的爸爸出书面同意书,同意孩子的户口牵出来,既然法院把孩子判给我了 为什么还要同意书。不明白、、请在 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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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请桥头胡派出所的民警帮我解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