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行平次 发表于 2009-11-19 13:52:44

[已回复]。。。。。。算类,没意思了,不好玩。。。

本帖最后由 离行平次 于 2009-11-24 10:25 编辑

算了。。累了。。。还是安心灌水去的好。。
懒得再回复了。。
反正追究了也没什么意思了。。。
-------------------------------平次



事情前前后后好多啊。。
捡重要的事情说好了。。

可能大家看到站务那么吵,那么闹,有点没有头绪。。
到底是谁和谁的矛盾呢?

简单说:事情的直接导火线是 君花幽幽 和 还我真情
回复:请提供被骂的帖子连接地址

情感区本来就有矛盾,有些人仗着和情感的版主关系比较好,总是随意发一些不是非常符合版规的帖子。。君花就是其中老手之一。。
回复:请提供不符合版规的所有帖子连接

终于有天有人忍不住了。。骂了句小茉莉版主。。
应该说,小茉莉当时还算比较克制。。并没有太多的对吵。。
不过后来突然出现了一个 烟锁秦楼(君花幽幽的马甲) 和还我真情
在帖子里面和别人对吵起来。。。
回复:请提供相关的帖子连接地址

哦,不对,君花的马甲是在煽惑,没吵,还我真情在吵,或者说争论?
回复:请提供相关的帖子连接地址

我相信,当时如果没有这两人的介入,这件事情根本不会发展到现在这个样子!
因为我们都是看到结果咧被骂才去帮她的!
回复:请提供被骂的帖子连接地址

当时小茉莉如果直接删了帖子而不是去叫她师傅来帮忙的话,事情早就结束了
回复:请问当时为什么要删除帖子,你能说说删除帖子的理由吗?

所以,我认为,对导致事件升级的直接人:君花幽幽 还我真情 必须要有个说法!
君花幽幽似乎只是在煽风和推卸责任,没什么把柄啊。。
但是,直接参与其中的 还我真情 必须受到惩罚。。
回复:请提供导致时间直接升级帖子连接地址


另外,和尚跳出来吵是因为帮小茉莉
至于沙漠。。这个人大家都知道。。。完全不搭界的事情。。

东邪 发表于 2009-11-19 14:11:56

哈哈,我顶最后一句。

士之怒 发表于 2009-11-19 14:21:16

本帖最后由 士之怒 于 2009-11-19 14:23 编辑

情感区本来就有矛盾,有些人仗着和情感的版主关系比较好,总是随意发一些不是非常符合版规的帖子。。君花就是其中老手之一。。
终于有天有人忍不住了。。骂了句小茉莉版主。。

首先 关于帖子是否合理的定位问题 情感帖子分三大类别
原创 转贴 灌水 上过学的我想都应该知道灌水的意思
其二
具体事由虽然我不清楚,可就你站在一方所以看的言辞来说
是“有人”辱骂版主在先 且不说此次辩论有没有版主马甲参与甚至辱骂
就版主自身来说 说大了 是为论坛服务的 说小了 也是多少有点形象的
这个“有人”带领起一群人 对版主进行围攻 居心何在?
站务是用来做什么的?还是大家觉得天上处理事情都是愚昧无知是昏庸的?
其三
现在论坛出现了个很奇怪的论调 帮女孩子就等于要泡她 这点我不想多说了
你们帮的人里面有没有女孩子?
我跟沙漠 以普通会员 路人甲乙丙丁身份出现
更匪夷所思的是 “有人”可以带一群人欺负围攻某个对象
为什么其他普通会员出来说点话 就成了完全不搭界?
最后引用一句话
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路不平 大家踩!嘴巴不是只张在某一个人一个团体身上 只有你们才有发言权!

士之怒 发表于 2009-11-19 14:29:52

小人太多 特此申明 此次编辑 只为分段 文章没动一个字过

离行平次 发表于 2009-11-19 14:40:29

和尚啊和尚。。文采不行啊你。。。

麻烦再去那个帖子看看。。。
结果骂了小茉莉以后,到底是还我真情和小茉莉先出来说结果的呢,还是我们其他人先去骂他们的。。
看清楚再来。。
你居心叵测的想说是我们先群起骂版主的,居心何在?
帮自己的女人也不是这样帮的。。唉。。

另外,你其他说的几点,和本人的观点完全不搭界。。懒得回答。。

森林里的白雪 发表于 2009-11-19 14:51:06

欺骗帅 发表于 2009-11-19 14:51:50

论坛跟聊天室。。聊天都差不多的。,。。。聊天室嘛明显一点。。
我最近也在论坛看看环境都不怎么好。。。爱上小号骂人。。喜欢装

甄孝仁 发表于 2009-11-19 14:59:14

士之怒 发表于 2009-11-19 15:00:09

我先问一点 你可以发帖子发表你的观点 为什么沙漠就没有言论权利了?成完全的不搭界了?难道他被剥夺政治权利了?
第二 你能承认结果先骂人很好 那作为版主 被骂了 就该木然的承认着?连辩解的权利都没有?
第三 按你的论点 我是不是推断出结果是你的女人?
请明确回答我的三个问题 谢谢

欺骗帅 发表于 2009-11-19 15:03:46



和尚上次和“漠沙色彩”吵架,大号被禁,因此,现在只能使用小号,应该不属于你所说的“装”的范畴。
甄孝仁 发表于 2009-11-19 14:59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刚刚我发了个帖 那个小小女人没事 也不认识。也没有聊过。就在我那个交友征婚帖里说我女人什么30块倒。。。 宁海还没有这种人 有这样说别人的,,,我叫管理去处理好啦。。是封还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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