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脚青春 发表于 2009-11-19 15:40:37

强烈要求站长天上人间调查此事!!!

本帖最后由 赤脚青春 于 2009-11-19 15:43 编辑

昨天发的投诉版主私自向会员泄露他人IP的贴被移或者被删了。
不要以为这样就眼不见为净了。也别跟我说谅解!都被人很明显的再法律上触犯了,居然还谅解?别人这样对待你的时候你怎么就不去谅解一下?没得谅解!超级版主你站出来说你有什么资格移动这么严肃的投诉贴?你这样做只会让我觉得你们高层管理人员在包庇自己下属版主的罪行!!!
现在我重新再发一次!如果还是被移或者被删除别找任何理由!有人在贴里骂人或者干什么你直接禁他号,别少来那个当理由把我如此严肃的投诉贴给移或者删除。说的严重点你在帮助他人毁灭证据!

以下图中 名字被涂改的是 宁海论坛的至少还有你与 DonKey.Chun 之间的QQ对话。
发生什么事,你看了就知道了。
文中所说的意淫文就是 限量版鹤顶红 写的一篇帖子,内容大致是这样的:
他自己开车在路上遇见一个女人带去别地方在车里发生性行为,期间还使用了保鲜膜代替安全套。等等等等。。。
其他什么详细的内容我也记不清楚了。
我的意思很明确,作为一个论坛版主居然向一个女性会员透露其他会员的IP地址,让那位女会员知道那位会员的所在地!如果所有版主都可以这样的话,那千千万万的网民的隐私何来保证????
就此事我要作为站长的天上人间你给我一个公正的交代!
一个能让广大坛友们信服的交代!!!!

赤脚青春 发表于 2009-11-19 15:47:55

楼上的你很好笑知道么?
东邪版主说一句某个号是别人的小号有多大关系?这只不过是推断!而且他说的是听说!并没有十分肯定的意思。你理解能力有问题。

和我这个很肯定的泄露他人IP地址完全没的谈。

甄孝仁 发表于 2009-11-19 15:48:54

赤脚青春 发表于 2009-11-19 15:50:28

4楼的我可以把你的理解成是在督促我纵容版主犯罪么?

甄孝仁 发表于 2009-11-19 15:52:16

士之怒 发表于 2009-11-19 15:55:56

本帖最后由 士之怒 于 2009-11-19 18:49 编辑

和尚退出此事
静待公论

人在海外 发表于 2009-11-19 16:02:45

首先我不认识那个叫东邪的
他说某人小号
你说他利用了版主权限
那你要有确凿的证据
如果他说是别人告诉他的
你和尚又没有确凿证据
你一点办法也没有
你也没有追究是谁告诉他的权利

以现实例子打个比方
你即使明明知道那小偷偷了钱
但是你过几天去找他
即使他钱还在口袋
他可以说他钱是自己赚的
而你没有追究他钱是怎么赚来的权利

如果,爱 发表于 2009-11-19 16:05:59

顺便再谈谈那个淫文吧
请问 在线允许网友这样侮辱女性网友的文章么?
要我说 退一万步讲 就算是版主确定的
就好像今天东邪版主打的比方一样
我觉得应该给个见义勇为奖 版主不光是删删帖子的
对论坛这样非法分子 ...
士之怒 发表于 2009-11-19 15:55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人家淫文有特指某人吗?
你要是对号入座那也没有办法。

沙漠色彩 发表于 2009-11-19 16:10:58




人家淫文有特指某人吗?
你要是对号入座那也没有办法。
如果,爱 发表于 2009-11-19 16:05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文内已经指名道姓了。站长天上人间昨日已向受害方保证,彻查发文人IP,并根据受害方意愿,是否报网警处置。此事就告一段落吧,再过多纠缠下去,对大家都没有好处。

离行平次 发表于 2009-11-19 16:14:14

大家别去回了。。
回来回去等下又要移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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