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feguard
发表于 2009-12-9 01:03:55
天涯海脚
发表于 2009-12-9 01:04:25
我到现在为止还是相信他能秉公处理的。
safeguard 发表于 2009-12-9 00:58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我若说你傻,你一定会不服气的。在人家家里俺也不随便放P咯!昨天听见喊网警这个词,小灵魂吓掉了一半。
safeguard
发表于 2009-12-9 01:08:21
天涯海脚
发表于 2009-12-9 01:09:52
曾经也有“权贵”请我站对立场,并对我很好,可是她们说,我每次都让她们感到失望,再后来她们就懒得跟我说话了。是我这个人太有原则性了?还是根本没有立场?
safeguard 发表于 2009-12-9 01:03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社会多爬滚几年就会学会一个词:圆滑。
还有想要别人尊重你,必须先尊重别人先。虽然我觉得在这里说出尊重二字,有种煽自己耳光的感觉。
天涯海脚
发表于 2009-12-9 01:10:41
哥发的不是贴,是指尖。
safeguard
发表于 2009-12-9 01:12:31
天涯海脚
发表于 2009-12-9 01:13:31
仅仅是人肉搜索,目前还够不成犯罪。此外,本人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上网,爱党爱国爱论坛,不敢称是天下网民表率,也可以算是合格的网民吧,呵呵~~~~
safeguard 发表于 2009-12-9 01:08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错,你的人肉搜索已经构成一定的网络犯罪了,涉及到了隐私,如果有“警察叔叔”请你去喝茶,你也很难反驳。警察见过吧?一类比流氓还强盗的行业。
天涯海脚
发表于 2009-12-9 01:14:47
网络就是网络,不要公然任意公布他人真名,犯了禁忌了,年轻人。
safeguard
发表于 2009-12-9 01:17:11
天涯海脚
发表于 2009-12-9 01:17:20
:handshake 对,互相尊重。“圆滑”不是任由人欺负,比如说,这次我被人恶搞,我就站出来抗争了,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不受侵犯。
safeguard 发表于 2009-12-9 01:12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你的事我不了解,不过倒知道车震之事,的确很好笑,佩服那位仁兄的创意,不过冠上网名ID,就有点变味了。那样的贴应该早被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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