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自己
发表于 2015-4-11 15:17:26
我已经和法院联系过了,这笔钱够了,根本没有欠银行的,他们做出了一个很幼稚的答复,说是最后一笔安置费没有做进账里,他们用这笔欠款来抵平账目的,还叫我们放心这钱是不会问我们要的,做出这样的答复不是太好笑了吗,假如这件负责人换工作了,或者死了,你说叫我们怎么去做,?这样是不是可以控告他们失职?
jing200908
发表于 2015-4-13 02:26:27
拾了东西不还算不算犯法
Tracy茜
发表于 2015-4-17 04:41:19
夫妻离婚,孩子一周三,法院会把孩子判给哪方
味动力
发表于 2015-4-17 19:46:17
2008年从乡镇拍来的地基盖房子,当时乡镇方面说什么证都帮我们办齐,可是房子盖好好几年了,土地证倒办下来了,关键是规划2证没有批下来,搞的我现在房产证都办不下来,规划方面说必须要先处罚,再补办,去乡镇城建办也好几次了,他们说原来负责的那个领导调走了,叫他也没有办法。我现在该怎么办
秋儿
发表于 2015-4-18 10:37:52
身份证与实际年龄不符怎么办?
su940304
发表于 2015-4-18 22:41:27
我去年的老板欠我一万多点工资,每次和他要他都往后拖,不说给,也不说不给,我有欠条,欠条也过了还款日期,我也没有和他签合同,就一张欠条去劳动局能行吗 (欠条上写的是欠工资)
nhlailai
发表于 2015-4-20 11:10:49
Tracy茜 发表于 2015-4-17 04:41
夫妻离婚,孩子一周三,法院会把孩子判给哪方
都有可能
nhlailai
发表于 2015-4-20 11:14:45
jing200908 发表于 2015-4-13 02:26
拾了东西不还算不算犯法
不当得利应当反还。
所谓“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使他人受到损害而自己获得的一种不当利益。构成不当得利,应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必须一方获得利益;二是必须他方遭受损失;三是无论获得利益,还是遭受损失都没有法律依据;四是一方获得利益与另一方遭受损失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据此,捡到的东西,虽不是偷来的,但取得来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且使失者遭受了损失,两者之间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显属不当得利。捡到东西拒不返还,这种行为既不符合社会主义道德准则,也不受法律保护。
nhlailai
发表于 2015-4-20 11:17:04
味动力 发表于 2015-4-17 19:46
2008年从乡镇拍来的地基盖房子,当时乡镇方面说什么证都帮我们办齐,可是房子盖好好几年了,土地证倒办下来 ...
1、罚款补办 2、拍卖标的物不合法,无效
nhlailai
发表于 2015-4-20 11:18:10
秋儿 发表于 2015-4-18 10:37
身份证与实际年龄不符怎么办?
申请更正,具体咨询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