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浸月 发表于 2014-7-1 07:23:42

法律故事:徐有功断狱无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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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朝骥
  徐有功,本名徐弘敏,河内济源青龙里人,长期担任专职审案官,敢于严格守法,犯颜直谏,执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数以万计。他做司刑丞的时候,有个叫韩纪孝的人,接受了讨伐武后徐敬业封的官。推事使顾仲琰向皇帝说,虽然韩纪孝已亡故,但韩纪孝家人因韩所犯的罪行而应当被判罪。故皇帝下令按照顾仲琰的意思进行判决,并没收了韩家的财产。

  对此,徐有功发表意见说:“法律规定对谋反的人应该斩首。但对于已经亡故的人,并没有进行斩首的规定。如果罪行确实严重,不得不追究的话,也可以由皇帝下令陈尸示众。除此之外,就实在没有道理治罪了。家人可能受到牵连而获罪,所凭借的原因是那个人应该被斩首,但现在应该被斩首的人己经死了,所赖以定罪的根据没有了,哪里还谈到谁应当被牵连获罪呢?既然罪犯已经死了,那么对家属来说,他们所受牵连的罪就应该减免。现在他们无辜获罪,这是依据哪条法律的呢?”皇帝听后认为徐有功说的合乎法律,便下令释放了韩纪孝的家人。当时的人将徐有功比作汉代名臣于定国,有诗赞曰:“今有功断狱,天下无冤枉人”的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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