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故事:这钱该谁赔?
世合苑住着50家业主,前段日子,物业公司跑了,小区的秩序顿时一片混乱,垃圾成堆,蚊蝇乱飞。下岗在家的小区业主李新会实在看不下去,便主动提出自己来承担小区的保洁工作,代收水电煤气费等。居民们闻讯,拍手称好,大家一致决定:各家每月凑一些钱给李新会,除去小区的公共开支外,剩下的钱就算是支付李新会的工资。
这天,2号楼602的业主找到李新会,说他们家卫生间的天花板漏水,让他找人给维修一下。李新会想起小区的张群干过维修工,就给他打了一个电话,让他帮个忙。
一个多小时后,张群忙完活回到家,他老婆发现他头上有伤,就问他怎么回事,张群说干活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下。
没多久,张群突然出现了昏迷现象,家人急忙把他送进医院抢救。遗憾的是,三天后张群便抢救无效去世了。医院诊断,是后脑严重摔伤导致张群死亡。
事后,张群的老婆去找那天张群修理漏水管的602业主,业主解释说,张群不是在他家卫生间出的事,那天张群发现漏水原因是楼上702的下水道出了问题,他是在上楼修理时出的事故。而且张群并不是他喊来的,所以张群的死亡与他们家无关。
张群的老婆又找到702业主。听了张群老婆的叙述,702业主一脸迷茫,说事发当天他在单位上班,张群是如何过来的、又是如何出事的,自己一概不知。
无奈之下,张群的老婆只好寻求律师帮助,律师在了解完情况后表示,按法律规定,张群的死,应该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责任。
于是,张家就将世合苑小区一共50家业主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6万余元。
其他业主不服,他们认为,当天张群是在602维修的,事故又与702的下水道有关,所以责任就应该由602、702两家承担。而且,此事的发起人是李新会,因此,李新会也逃脱不了干系。
在法庭上,律师坚持认为,李新会只是代替全体小区业主行使职能,虽然也收了钱,但还是可以认定为帮忙性质。张群死亡的责任应该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厕所下水道不能确定为专用管道,属于小区共用部位,因此,张群之死,应由世合苑小区50家业主共同赔偿损失。
律师点评:
《这钱该谁赔》这则故事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小区设施共用部位的维修责任,该由谁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人为造成设施损坏的,应由损坏者承担修复及赔偿;如损坏者不明确的,则由全体业主按照所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费用。
故事中涉及的“上下水管道”是小区共用部位,因其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当时的住房销售价格。所以,602和702之间管道的漏水部位,属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就应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来源:故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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