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清 发表于 2010-1-9 23:58:24

相识十天闪电成婚,结婚当日即刻分居

   2007年7月的一天,陈某认识了比他大4岁的熊某。10天后,两人与朋友一起唱歌,朋友说了一句玩笑话:“你们两人什么时候结婚?”两个人一冲动,次日便去领了结婚证。但在接下来的两年多时间里,两人既没有一起生活,也没有再联系。
      
   随着年龄的增长,陈某想到必须和熊某解除婚姻关系。于是,她与熊某老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但对方却没把此当回事,陈某急了,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近日,奉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婚姻应当以感情为基础,陈某和熊某相识10天就仓促结婚,无感情基础,在登记结婚后并未共同生活,分居时间也超过两年,判决两人离婚。

小鸭 发表于 2010-1-10 11:28:38

怎么这事也有的啊,感觉很滑稽的E,婚姻怎么是儿戏呢

yanbowen 发表于 2010-1-10 21:42:54

:D

yanbowen 发表于 2010-1-10 21:43:42

:loveliness:

小越 发表于 2010-1-10 22:28:43

燃過指尖锝煙 发表于 2010-1-13 18: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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