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守寂寞 发表于 2014-9-23 09:52:31

县法院“轻刑快审”提升办案效率

本帖最后由 独守寂寞 于 2014-9-23 09:55 编辑

       案件从送达法院至办结,只用了4天时间。近日,县法院适用“轻刑快审”机制,对5起危险驾驶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这一办案效率刷新以往纪录。
  今年3月份,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若干规定》,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或者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微刑事案件,在依照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的工作机制,简称“轻刑快审”机制。据悉,该机制适用于常见高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和具有从轻或减轻情节的案件,如危险驾驶、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
  县法院积极贯彻落实这一规定要求,原则上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自送达起4日内办结。今年1—8月份,共办结刑事案件604件,其中适用“轻刑快审”机制办结案件达120件。“轻刑快审机制能够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同时,简化庭审流程,缩短庭审时间,提高诉讼效率,优化司法资源。我们将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中逐步推广此做法。”该院刑庭负责人表示。
       (来源:今日宁海 记者水玲玲通讯员余亚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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