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偷看14岁儿子QQ聊天记录违法吗?
律师说:妈妈这么做确实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10月2日8:28,汤女士来电:我儿子说我看了他的QQ记录,侵犯了他的隐私,是犯法的,今天早上开始一直在跟我闹情绪,本来重阳节我们说好要去看99岁的太爷爷,他现在还在闹别扭,不肯去。他今年14岁,平时成绩很优秀的,在很好的学校上学,我是因为老师说青春期要多关注小孩子的QQ,才看了一下,真的想不到会闹成这样,他还说要寻求法律帮助。
记者林琳核实报道:电话那头,汤女士说着说着就哽咽了:“我们怎么解释他都不肯相信,越讲脾气越大,一定要跟我们对着干。”
汤女士儿子小A在杭州一所重点中学念初三,性格活泼开朗,平时跟爸妈的沟通也很顺畅。学校是寄宿制,为方便联系,给他买了一只智能手机。
前天晚上,小A去卫生间洗漱,正在桌边整理的汤女士一转头,发现儿子手机就放在旁边。
“开家长会的时候老师强调过,现在网络环境比较复杂,叫我们多关注孩子的聊天、交往对象,避免小孩子结识不好的朋友。”汤女士没想太多,顺手拿过儿子手机,打开QQ翻了翻聊天记录。“其实内容都蛮正常的,我看完就给他放回去了。”
第二天,小A吃早饭时说起学校里的事,汤女士回了几句,提到他跟同学在QQ上的一些对话。没想到,儿子立马黑了脸,说妈妈未经自己同意翻看聊天记录,是“违法行为”,是对他隐私权的侵犯。
汤女士也蒙了,连忙解释,说自己并非故意偷看:“如果妈妈知道你不愿意给我们看,肯定会尊重你的意见。”但是,小A气呼呼地跑进房间,关上门,一定要她正式道歉才肯罢休。
小A同学昨天对记者说,学校最近开了思想品德课,课上特别讲到未成年人也有隐私权,他蛮在乎这一点:“就算我还小,也应该有自己的空间。妈妈这么做,我很反感。”他沉默片刻,又补充一句:手机里没有什么“秘密”。
我把小A的想法转达给汤女士,汤女士说,这个疙瘩不能藏着掖着,一定要冷静下来好好谈,话说开了,才能把问题解决掉。
昨天中午11点多,我再次联系汤女士,她语气明显轻松了很多:“儿子还是懂事的,现在道理讲通,已经在太爷爷家吃饭了。”不过,她也向儿子作了承诺,保证以后不会再未经同意,查看他的手机和聊天记录。
父母翻看儿女的手机,究竟是不是侵权?
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甜说,父母爱子心切,这种行为可以理解,但方式、方法欠妥当,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综合来讲,未成年人的隐私权涵盖的范围包括信件(传统的纸质信件和电子QQ聊天记录)、日记、电子邮件等。
妈妈觉得自己是孩子的监护人,应当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急于了解孩子的心理状态和交友情况,这很正常。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但上文中的小A已经年满14岁,并不属于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所以父母不能随便代为查阅和开拆孩子的信件或聊天记录。
网络环境较为复杂,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小,欠缺社会经验,家长有责任对其进行教育和监督。但是,任何事情都有度,超出一定的范围,就会侵犯未成年人的隐私和通讯自由权。在与孩子的沟通中,给家长两点建议:亲子之间的交流必须建立在平等基础之上;学会尊重孩子的隐私。
来源: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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