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意外怀孕大四男生领证结婚 婚后不和老婆直接堕胎
6个月大的胎儿会动、会笑,能听见外界的声音,能和妈妈交流了。可是狠心的阿丽却将她6个月大的胎儿引产,剥夺了她来到这个世界的机会,最终也导致了阿丽和她丈夫的婚姻彻底破裂,无法挽回。近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2010年8月,在海南读大一的阿强经邻居阿姨介绍认识了在扬州读大二的阿丽。双方通过网络视频、电话、短信沟通,逐步产生好感,最终确立了恋爱关系。经过三年的相处,双方感觉情投意合、感情愈浓,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2013年3月,阿丽意外怀孕,二人便去领了结婚证。阿丽与阿强成为夫妻,孩子也有了,本应是开心的事情,但是双方家庭在商量订酒店、婚纱、彩礼等事宜时,矛盾不断产生。而阿强当时还是大四学生,没办法时常陪伴在阿丽身边,阿丽就觉得阿强对自己缺少关心,不似谈恋爱那时甜蜜了。
二人经常因为婚礼仪式、选婚纱等事情发生争执,原本定好日子的婚礼也没有如期举行。阿丽气不过,觉得怀着身孕,还遭到婆家如此对待,心里特别愤恨,便对婆婆和阿强说要将孩子打掉,不和阿强结婚了。
阿强和婆婆并没有将阿丽的话当真,以为她只是一时气话,像往常哄哄就好了。没想到,2013年6月,阿丽真的去医院做了引产,将已经6个月大的胎儿打掉了。得知这一消息的阿强一家万分震惊,觉得阿丽这个女人心太狠了,阿强也对二人的关系心灰意冷。阿丽住院5天,阿强及其家人都没有去看望过她,阿丽也对这段婚姻失望至极。
阿强等阿丽出院后,马上向江阴市人民法院华士法庭递交了起诉状,经法院释明妊娠终止六个月内,男方不得与女方离婚,阿强撤回了第一次起诉。待6个月后,2014年3月,阿强再次向华士法庭递交了起诉状,要求与阿丽离婚,并要求阿丽返还他20余万元的彩礼。
阿丽同意离婚,但是不同意返还彩礼,觉得被男方一家戏弄了,而且自己又为阿强流掉了一个孩子,她觉得过错方在阿强。
承办法官经两次庭审确认,阿强给付阿丽的彩礼共计18万元,因阿强与阿丽已登记结婚且确实同居生活过一段时间,全额返还彩礼不符合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彩礼金额比较大、阿丽又自行流产导致双方感情彻底破裂,最后法院判令阿丽返还20%的彩礼。(文中人物系化名)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马超 通讯员高山 俞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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