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关车门,门被从后面撞破,还要我负全责?
本帖最后由 山水小鱼 于 2010-1-23 13:15 编辑1月15日,我将车子停在办证中心路边,下车后,正关门,一辆QQ车从后面慢开过来,看着他的车头慢慢地向右斜撞上那将要关好的门,把门反了方向,幸好我人没站的太出,不然连我也被撞了。等交警过来,还说我怎么不站在车边等他们来,反正开关车门我负全责。事后路人告诉我,你不要签字的,还可以说的
你们交警难道处理事情不看现场的吗?是不是有熟人就好办事? 有熟人就好办事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内容解答如下:
第一,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您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第三,确实有证据证明办案交警有问题的也可以通过纪检、监察、公安督察等正常渠道进行情况反映。
回复 2# 575152397
第一次碰到,下次说啥也得咨询后再签字了 如果你不服交警的处理,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议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陈文清 发表于 2010-1-25 20:27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太麻烦了,没那么大的精力 法盲是可怕的~!这中事,你完全不用负任何责任~!有必要可以起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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