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民事诉讼法律文书
追加被告申请书申请人: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__民族:_____ 职务: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__民族:_____ 职务: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_________________一案中,……(写明相关事实),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民事诉讼答辩状
答辩人:(名称、所在地址、电话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因 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写明案件的经过、具体内容、纠纷产生的原因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附:答辩状副本 份。
其它证明文件 份。
注:答辩理由应陈述起诉书中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等问题,并列举有关证据和法律依据。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是法人向人民法院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时使用的文书。
【文书样式】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我(单位名称) 任(厂长、经理等)职务,是我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年月日(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住址: 电话:
【填写说明】 其他组织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同上。
民事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被告(或被上诉人),收到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后,在法定期限内,针对原告(或上诉人)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进行回答和辩驳时使用的文书。
【文书样式】民 事 答 辩 状 答辩人:因 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此致x x x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 份。答辩人: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 2.提出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爱,还是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公民授权委托书
公民授权委托书,是当事人、法定代表人依法委托他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写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文书。
【文字样式】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住址: 现委托 在我与 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委托人:受委托人: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委托权限的授权是委托书最重要的部分。一般授权委托书只授予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的权利,而无权处分实体权利。在委托书上只需写明“一般委托”即可。特别授权代理,还授予代理人一定的处分实体权利的权利,如放弃、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等。特别授权要对所授予的实体权利作列举性的明确规定,否则视为一般委托。 2.授权委托书须由委托人、受委托人双方签名。
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用)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 因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是否需要提前提交给法院? 《民诉意见》第69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何谓答辩? 答辩,是指民事(包括刑事附带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被告或被上诉人,针对原告或上诉人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起诉状或上诉状中提出的问题,依据事实和法律所进行的辩驳。被告和被上诉人提出答辩,这是民事、经济和行政诉讼中的必经程序,也是一项重要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应当保证他们能正确地行使这一权利,使当事人在诉讼中权利平等。至于当事人拒绝答辩,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依法审理。 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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