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zl1969 发表于 2014-10-27 16:43:11

举证期限和答辩期的不同?


的要素诉的主体即当事人,因民事权利发生争议,而以自己名义参加诉讼的人
诉讼标的法院裁判的对象,当事人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
诉的理由当事人所依据的事实与法律
考点提示:诉讼标的的判断与区分
1.诉讼标的物——诉讼标的(民事法律关系)指向的对象;
2.诉讼请求——基于该诉讼标的(民事法律关系)要求法院作出的特定的判决
诉的分类确认之诉请求确认与被告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积极的确认之诉要求法院确认法律关系存在
消极的确认之诉要求法院确认法律关系不存在
给付之诉要求判令被告履行一定的义务财物的给付
行为的给付积极的给付之诉
消极的给付之诉
变更之诉要求法院改变或者消灭既存的民事法律关系,也称形成之诉
考点提示:
1.给付之诉中给付的内容不仅仅限于财物;
2.给付之诉和形成之诉中往往包含确认的内容,但仍为给付或形成之诉
反诉概念在诉讼程序进行中,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诉
要件主体本诉的被告向原告提出
时间举证期限届满前
牵连关系与本案有牵连关系
管辖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受诉法院有管辖权
程序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
考点提示:
1.二审中提出反诉的处理: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
2.关于牵连管辖:审理本诉的法院对反诉的管辖权可以基于牵连关系而取得管辖权,但是反诉属于另一法院专属管辖除外

czl1969 发表于 2014-10-27 16:44:16

       答辩期是法律对被告的规定,是被告对原告提出诉讼请求针对性的提出反驳意见,提出自己的看法是诉讼平等原则的体现。《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律|敎育网编辑整理而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一般情况下答辩期,先于举证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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