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判决书给当事人,这个年轻律师太荒唐
因为嫌自己办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子太麻烦,年轻的律师小汪竟然伪造了一份法院的民事判决书给不断催促的委托人。这还真叫“知法犯法”,这个年轻律师的荒唐,实在让人想不通。 小汪,28岁,河南某学院的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还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案发前在杭州一家律所担任某知名律师的助手。 2011年底,律所接了一状民间借贷纠纷,因为案情比较清楚,官司胜算很大,所以师傅把案子交给了小汪办理。 民间借贷纠纷,一方要另一方欠钱不还。小汪翻看案情,欠款事实倒蛮清楚,但是要打官司吧,第一,要追加欠债方的老婆承担连带责任,还要对这个老婆的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另外,欠债方的婚姻关系还要查查仔细。小汪觉得有点繁琐的。所以一直拖着没办。后来,师傅和委托人不断来问,一拖两拖,没想到小汪竟然想了一个极其愚蠢的办法来应付。 2012年9月份的一天,他伪造了一份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并在网上找了一家刻章的网店,要求刻一个法院的公章。之后,双方约好在三墩一个路口以事先讲好的80元的价格,买了个橡皮公章。 假判决书,盖上假公章。汪律师居然就把这么一份像个定时炸弹一样的“判决书”直接交给了委托人,说:“喏,案子都判了,官司赢了。” 当师傅问起这个案子进展情况的时候,小汪又说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了。 判决书是假的,债务当然不会到位。2014年1月13日,委托人拿着伪造的判决书前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结果被法院工作人员发现后报警。之后,经电话通知,小汪自行前往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对伪造法院民事判决书的事实供认不讳。昨日,下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小汪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理由是:虽然他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但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自行前往接受调查,目前也未发现其具有相关社会危险性情形,所以决定对其不批准逮捕。但不批准逮捕并不意味着小汪就没事了,之后他还将面临被起诉、被审判。这样一来就会有案底,他这辈子都不能再做律师。 来源:钱江晚报 通讯员 夏剑 首席记者 肖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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